第三百五十七章 比内战更可怕的是什么?(1 / 4)
蜘蛛在帝国的宫殿织下它的网,猫头鹰却已在阿弗拉希阿卜的塔上唱完了守夜的歌。
——穆罕默德二世
“在上次改革法案被否决后,我们对法案进行了深思熟虑的修改与补充,并期待这份新法案能够得到更为广泛、充分的支持。虽然改革法案已经经过了广泛讨论,但是基于议会立法流程的需要,我要在此向下院的众位绅士重申改革的立场。
首先,在目前的选举体制下,英格兰南部10个郡共326万人口,拥有下院325个席位。北方6个郡360万人口,仅占有68个议席。在衰败选区最多的康沃尔郡,他们仅有30万人口,却占据了下院的44個议席。而新兴工业区兰开夏郡的133万人口仅有议员14人。
一些新兴的工业城市,如伯明翰、曼彻斯特等,在目前的框架下则完全没有选派议员的权利。南北、城乡不均衡的议席分配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发展,并影响到了社会公平的实现。
其次,当前对选民资格也从来没有过明确、统一的规定。不止城市选区和郡选区对于选民资格的解释互不相同,甚至城市选区与城市选区之间的选民资格也因城市历史地位、发展先后存在显著差异。
目前我们对郡选区的规定,依然沿用1430年亨利六世颁布的一项法令,规定年净收入在40先令以上的自由持有农享有选举权。但随着工业时代的到来,农业革命的发展,乡村地区的自由持有农数量已经急剧减少,进而导致郡选区选民的人数也越来越少。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截止1831年,英格兰和威尔士两地区的郡选区选民人数总共不超过25万人。
而在城市选区,现有的选民资格规定十分繁琐。从中世纪以来,各城市选区都陆续作出过各自不同的规定。不过大体上,各城市选区对选民资格的规定大致可以归类为四种:
第一是以在选区有住房,缴纳教区税,不领取救济金为选民条件。
第二是以在选区拥有地产保有权为条件。不过由于城市的发展,那些拥有选举权的地产被限定在极为狭窄的老城区内,而那些新城区兴建地产则不具备选举资格。
第三是由选区的市政团体自主确定选民资格,颁发选民资格的条件通常是拥有良好社会声誉、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等模糊不清的要求。
第四是所谓的‘自由民’享有选举权。而自由民的获取方式有三种,一种是在特定行业签订7年学徒合同,并完成服务。第二种,是通过血亲继承。第三种,是由市政团体直接授予。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为了改革这些不平衡、不公平、腐败落后的选举制度,应当取消60个衰败选区的席位,减少47个衰败选区的席位,另减少一个联合选区的席位。在空出的168席位中,分配给英格兰97席,威尔士1席,苏格兰5席,爱尔兰3席,多余的席位取消。
如果改革法案最终实现,英格兰的7个新兴工业城市可以各自获得两席,20个中等城市各自获得1席。而在选举资格上,我们接受上次法案被否决后,各位绅士给予改革法案的热心建议。
我们充分理解各位的疑虑,同意各位‘应当把国家交给有足够才学见地的人去管理’的呼吁。因此,我们放弃普选权要求,转而支持降低选举权门槛,而不是直接取消门槛。
根据白金汉公爵的建议,我们将在法案上附加一条补充条款,在郡选区给予年收入10镑以上的土地所有者或年净收入50镑以上的任意租地农以选举权,在城市选区给予年房租收入或年缴纳房租10镑以上的城市居民以选举权。
在改革完成后,臃肿的下院席位将得到精简,这将有助于我们革除弊病,并减少议席,以平衡下院的党派势力,使得不列颠轻装上阵,更好的向着新时代迈进……”
沙沙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