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一见钟情(1 / 3)
年轻男子走出了十几米之后,他还是回过头来认真地看了一眼站在李爹身旁的李梅。
虽然他还不知道李梅的名字,也不知道有一见钟情这个词,但是他的确是第一眼见到李梅就很钟情。
也许他前世就是这样回头了五百次,才换来了这次相遇。所以,那一眼之后,他就暗自沉沦了。
年轻男子名叫赵经天,个头挺高,足有一米八多,却是眉清目秀。
赵经天留着一个中分的发型,是那个年代比较流行的了。
赵经天整体还算是个阳光青年,除了左臂上纹了一只“老鹰”,让人看着有点不放心。
因为出生时,赵经天头上没几根头发,家人都开玩笑似的叫他“赵光头”。
从此,“赵光头”这个小名就像是一块狗皮膏药一直跟着他,甩都甩不掉。
直到现在,虽然他的头发早就十分茂密了,也完全与光头不搭边了,身边人依然亲切地叫他“赵光头”。
赵经天倒是也无所谓,反正他不是光头,相对于他的本名,他反而还更喜欢别人叫他“赵光头”。
古代只有帝王才能与“天”搭上边,现代也只有少数几个宇航员能够上天,他一个农村娃,何德何能去经什么天啊!
赵经天是在西塘附近的一家汽车修理店上班,那个店只修进口车,服务对象也都是c城有头有脸的人物。
赵经天十五岁就出来学修车,干这一行也差不多十年了,年龄不大资历却不小。
因此,老板给他开的工资也是几个师傅里面最高的。
赵经天嚼着槟榔抽着烟,哼着那首他最爱的“小芳”,开心地来到店里。
“谢谢你给我的爱,今生今世……”赵经天正忘情地沉醉在自己的歌声中。
“光头哥,谢谢谁给你的爱呢?”一同做事的张志刚靠了过来,趁赵经天不注意,一把夺过他手中的槟榔和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