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以命相抵(2 / 5)
马卒使用长柄大刀也是如此,只有对冲之时,才会保持一个姿势,借助于战马奔驰产生的惯性来产生钝击效果。
而马卒用长枪的话,由于长枪一般都比大刀的长度要长,占据先天优势,所以马卒就是单纯的依靠惯性,便可让手里的长枪具有极大的杀伤力。
只要手臂与腰腹力量足够,可以扛住在撞击目标是产生的巨大反作用力,且枪杆不突然折断的话,长枪在高速对冲时要比大刀对敌方马卒的杀伤力大得多。
即使身披厚甲的马卒,也很难抵挡得了长枪在一刹那间所带来的极大冲击力,哪怕没被刺穿,也会被从马上硬生生的怼下去。
左军马卒多用大刀,在冲杀时就吃了大亏,他们先得用刀拨开对方的长枪,然后才能进行劈砍。
武艺精湛的高手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将拨挑与劈砍的动作连起来,否则就只能等到双方近战时才能发挥大刀的威力。
若是双方马卒都骑马在原地拼杀,大刀当然比长枪要厉害,长枪不进行针对性的训练的话,掌握的程度选逊于刀。
大刀只要是行伍之人,多半都能玩得转,哪怕空有一身力气,就会个一招半式,在马上抡起来也能将对方吓个好歹。
短兵相接的近战,使用长枪的何超部马卒就吃亏许多了,但这位副将并不介意,因为己方人多势众,看重的便是最初的冲刺阶段。
左军四百马卒,被箭矢射落了不下三四十人,加上被长枪挑下马的,加起来有近两百人之多,接近总兵力的一半了。
何超这边也损失了大致这个规模的士卒,但是在等数量而不是等比例战损的情况下,何超是绝对可以接受的,这样越是到最后,他的兵力就比左良玉越多。
用长枪近战很是吃亏,何超就管不着了,左军的兵马再厉害,也不至于能够一个打三个吧?
他带来的马卒算不上多么精锐,可要是三打一都费劲,还被对方杀得屁滚尿流,那就不用想着截左良玉的道了,都滚回老家种地去算了!
“鼠辈去死!”
左良玉手起刀落,将何超的长枪砍断,眼看就要把仇人劈成两半,只是尺寸稍稍差了一点,刀刃正好贴着何超的鼻子尖看到了对方的马鞍上。
“痴心妄想!”
何超吓得魂飞魄散,想要拨马就逃,可是对方的大刀还插在自己的鞍桥上,见状便索性扔了废掉的长枪,抓住刀头,跟左良玉抢夺起了这件兵器。
左良玉身材魁梧,膂力甚大,去岁曾将张献忠杀得落荒而逃,差点当场丧命。可何超也不白给,心里更是明白这种拔河比赛输掉的一方极有可能直接被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