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2章:支援舰队(2 / 5)
这比直接和上家交易所赚取的利润要低得多,碍于料罗湾与澎湖这两次海战均未能取得预期的战果,东印度公司也暂时只能退而求其次。
在讨论该如何作出抉择的最终会议上,有人提出如果大员地区真的遭到了郑一官舰队的围攻,那么这也不失为一个改变目前不利和约的一次机会。
派出舰队支援勃尔格倒是其次,重要的是威胁、重创、乃至歼灭郑一官的舰队,迫使其同意东印度公司可以与明帝国的朝廷直接谈判。
没人对每年数千万两白银的贸易额不感兴趣,每个人从中分到一点,那便是数万两之多,做上几年这种生意的话,便可以回到本土享受无比奢华的退休生活了。
这个观点很快便得到了更多人的赞同,尤其是可以拥有两套作战方案。
如果郑一官没有轻举妄动,那么舰队完全可以保证袭击的突然性,将他的舰队重创在其港口。
反之,便可利用热兰遮城堡,牵制郑一官的陆军,待公司舰队将郑一官的海军消灭之后,这些陆军失去了补给,最终只能向己方投降。
只要派出的战舰足够多,那么这个办法是非常可行,而且成功几率非常之大的。
为此,评议会还特意召回了准备进攻葡萄牙所占据的马六甲的作战部队,规模在千人左右。
还前所未有地调集了六十二艘战舰,确切的说,这些都是武装商船,但每艘船上都装备了数量远超敌军战舰的火炮。
通过两次海战证明,对郑一官的舰队来说,每艘荷兰武装商船的战斗力都等同一艘强大战舰。
而郑一官所制造出来的战舰,在武装商船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一艘武装商船完全可以匹敌二十艘,甚至更多的敌军战舰。
有了舰队与登陆部队之后,还需要一名经验丰富的指挥官负责统率。
但这也是现成的,那就是还在为上次海战失利而耿耿于怀的普特曼斯。
评议会觉得普特曼斯至少还有一定程度的可取之处,特别是对明帝国以及郑一官非常了解。
因为光有账面上的实力还不够,只有了解敌人,才能战胜敌人。
东印度公司此前已经失败了两次,但对于第三次行动,务必要成功。
在人员、武器、物资全部补充完毕之后,整个舰队于十月十八日,从巴达维亚起航,驶往马尼拉。
没有选择直航大员地区的原因就是担心在海上会遇到风暴,而且在马尼拉还可以补充必要的淡水与果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