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3章:东林降清(4 / 6)
原本崇祯还想着拉上勋贵一起做这档子生意,只是自己没忍住,直接将一堆勋贵给办了。
这还如何继续一起玩耍?
想开发马鞍山,要么拉上江南富绅,要么亲自上阵。
将数十万两银子分给那群偷税漏税之徒,崇祯是决计不乐意的,于是决定先自己试试,不行再另想对策。
根据离京之前与那逆子的约定,南廷每年须向北廷提供五百万两银子和五百万石大米。
大米倒是好说,容易筹得,想要岁入五百万两银子,就相当的困难了。
这还得是刨去南廷各项支应之后的支出,否则是决计不够数的。
即便崇祯自掏腰包,拿出一百万两银子,也有四百万两的缺口,差额大得很!
今年抄了一堆勋贵,将金银以及其他值钱的物件包括房契、地契都算上,倒是能达到这个数额。
但是明年呢?
勋贵都没了,还如何筹集五百万两银子呢?
若是南廷当真无力达到如此岁入的话,那就只能向盐、铁、布、瓷、茶等行业的商贾下手了。
当初说是自行管理南直隶、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贵州、云南这八地,但福建是郑芝龙的地盘,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余下七个地方,云南、贵州、广西皆为穷地,税收能到五十万两都可放鞭炮来庆祝了。
能让崇祯指望上的便是南直、浙江、广东这三地了,每地至少须手上一百万两以上,达到一百五十万两便更好了。
某太子为其父皇制定了两套方案,一套是按照行业来收税,另一套则是按照地域来收税,怎么收都算是合情合理的。
南直每年的份额为一百五十万两,广东为一百三十万两,浙江为一百万两,三地合计三百八十万两。
江西为八十万两,云南为六十万两,贵州与广西皆为四十万两,总和为六百万两。
南廷自行留下一百万两,余下五百万两刚好够支援北廷。
不按地域的话,那就得按行业来收。
盐、茶、布、粮此四业各一百万两,铁、瓷各五十万两,余下的糖、酒及其他合计一百万两,总额还是六百万两,若是情况允许,自然多多益善。
倘若按照地域或行业都收不上来足够多的税银,那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