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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将李陵(转贴)(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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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确是被他那不甘之心所驱使,沿着那条路向前走去了。

(三)

中华民族在经历了春秋战国数百年战乱、和秦火及随之的七八年楚汉相争后,人丁凋零,民不聊生,众心思定。经过文景四五十年修生养息后,到武帝时,才渐渐形成了以汉民族为主体的相对稳定的民族形体。相随于它而产生的,即所谓的“汉奸”。因此,汉奸实可谓与本民族如影随形,从一终始。

汉奸,顾名思义即背汉之奸人。于汉朝而言,任何的出卖了汉朝天下之利益者,都可以归入汉奸之列。在帝制时代,天下每每被简单等同于帝王家之天下,因此维护帝王正统之人就常常把背叛了帝王家利益之人,也简单的归为贼逆,乃至于汉奸。这当然是不正确的。诚如顾炎武所道,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非一家一姓之天下。因此,所谓汉奸,首先是一个民族和民族所立根其上之文化的概念,而非与国家有必然关联之概念,虽然在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下,两者可为统一,但二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汉奸之界定,根本要看他之行为是否背叛、或者葬送了以汉民族为主体的中华民族之根本利益,而不是看其是否效忠于某一家一室。是故,蒋氏败居台湾,柄守民族大义,不为汉奸;而李贼登辉之流的*分子,以出卖中华民族之利益为己任,故天下华人同声共愤,人人得而诛之,此则汉奸之活例证也。所谓背叛,是把利益出卖于异族,如秦桧汪精卫者流;所谓葬送,如贪婪蛀食本民族之精血,虽不卖于人却也给本民族带来极大损伤,如历来之贪官污吏、尸居其位之无能蠢徒;此二者都应算入汉奸之列。

同时,对中华民族之根本利益的界定和诠释权,也决不操纵于任何强权,抑或无论是被虚幻化、或是被具象化的“人民”之手。强权统治者之利益向难与民族之利益相统一,固已被历史所反复证实;即便是所谓最广泛之“人民”,也必要受时代之局限,而难于看清本民族之利益,究在何处。因此,如果要对是否汉奸作一公正的评判,则拥有最后评判之权力者,只有时间,和绵延于时间之中的被真实书写之历史。是故,秦桧虽能以欺瞒天下于一时而善终其身,亦不免于长跪千载任人唾弃;袁崇焕虽被愚昧民众唾骂而活活生食,其忠魂碑骨终能历万代而永久,共三光而永光。

汉奸除了可按前述的背叛与葬送、即拿了民族利益去卖和拿了利益自己吞吃之间来分别外,还可据其行状、危害大小进行归类。

汉奸以危害而论,可分大汉奸、中汉奸和小汉奸。诸如汪精卫周作人者流一人附逆可使民族抗击外来侵略之锐气受剧挫者,是为大汉奸;以手无缚鸡之力鼓噪舌簧为敌效命惜无多大影响力但总能时不时得点赏钱如时下那般四处乱窜求洋人制裁中国来换点买米的钱者,是为中汉奸;头戴鸭舌帽给鬼子站岗放哨带路抓八路顺便到良民家偷点鸡抢点狗而心里总还惴惴不安者,是为小汉奸。

汉奸以行状论,则可分苦命汉奸、白痴汉奸和泼皮汉奸者。苦命者,是只知为敌效命作牛作马一肚子苦水也不敢倒,如洪承畴那样干的眼睛累瞎而没得大官作、如阮大铖那样跑的累死也没人埋者也;白痴者,是为敌效忠却被其玩弄于股掌之间、一旦油料被轧尽则被廉价兜卖甚至置之不管而自己还懑头不知一脸纯情相,如魏师傅者也;最后一种即所谓泼皮汉奸,是诸汉奸中时尚比较多见者,即在自己的脸上身上处处涂抹上“汉奸”字样,然后跣足光屁股披头散发沿街乱蹿见人就长哞一声“我是汉奸”,随后就现出一脸得意状、从别人惊讶猛醒后顿喝一声“打”之中获得无上之满足者也。

以上述之标准衡量之,则战败被俘并甘愿受降之汉将李陵,又该属于哪一类呢?

(四)

如果将李陵投降的原因尽归于其贪生怕死,似乎不太能让人信服。作为从小熟韵“虽忠不烈,视死如归”之道理的名将李广之后,作为临十倍于己之敌苦战近十日而毫无惧色的一代名将,生死似乎不应当是特别重大的问题。而况李陵在最后关头,确实是想一死了之的。之所以不死而要受降,却让兵士们尽可能杀出重围向汉武报信,似乎别有考虑。诚如后人伪托《答苏武书》所道的:“陵岂偷生之士,而惜死之人哉?宁有背君亲,捐妻子,而反为利者乎?然陵不死,有所为也,故欲如前书之言,报恩於国主耳”。这应该是一个比较合理的解释。

汉初自汉高到汉武,对功臣一直是很克薄的。从汉高的诛杀韩信、韩王信等,到景帝时为应付七王之乱而无辜诛杀晁错,到武帝时的腰斩公孙敖等,一路下来血光不断,正应了“飞鸟尽,良弓藏;狐兔死,走狗烹;敌国破,良将亡”之古训。李陵的祖父飞将军李广,也大抵应算是被当朝给逼死的。而今李陵一败军之将,战虽至勇矣,失利之责却无可推诿;李广利路博德之不救援虽或有意如此,可人家是皇亲国戚,权高位重。以汉武之刚愎暴躁,再加自己临行前所立下的一番豪言壮语及汉武对自己所寄予的厚望,如今纵有百口,又如何能给自己辨个清白?此所以李陵要哀叹“无面目报陛下”的了。然而自己明明被人算计,而功业不成,如此赴死于国事无补,自己也死难瞑目。毕竟,“陵自不难刺七寸切心以自明,刎亡粉切颈以见志,顾国家於我已矣”(《答苏武书》);一死易,不死难。不如让兵士们回去先告当朝以这里所发生的一切,自己且暂留此有用之身,待来日寻的时机再立奇功,譬如生擒或刺杀单于,到时既报家国,还朝或还能还我清白。

但李陵错了。他以为“人之相知,贵相知心”,但那是要看对象的。要汉武如此作,则实在有些过高要求了。

由于李陵所战之地离开边境不远,汉武初闻边境传来的李陵困境,为使其死战,“召陵母及妇,使相者视之,无死丧色”。但不久却传来李陵未死已降之消息,“上怒甚,责问陈步乐,步乐自杀。群臣皆罪陵”。世人但可同富贵,共享乐,欲求患难之交,则实在是难而又难矣!这时只有并算不得李陵至交的太史令司马迁出来,为李陵辩解了几句,说“陵事亲孝,与士信,常奋不顾身以殉国家之急……有国士之风……且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入戎马之地,抑数万之师,虏救死扶伤不暇,悉举引弓之民共攻围之。转斗千里,矢尽道穷,士张空拳,冒白刃,北首争死敌,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身虽陷败,然其所摧败亦足暴於天下”,并认为李陵之不死,必是“欲得当以报汉也”。这些讲的大都是实情,李陵之败贰师也有不可推托的责任。然而狂怒中的汉武岂能听之?司马迁于是遭受了腐刑之祸。

过了一阵子,汉武冷静下来,也颇后悔当初“陵当发出塞,乃诏弩都尉令迎军。坐预诏之,得令老将生奸诈”,误听路博德之言,使李陵草率出兵,才至于此。于是就于一年之后,即天汉四年(前九七年),派李广利、路博德、及游击将军韩说兵分三路进击匈奴,同时派常败将军公孙敖乘隙深入匈奴腹地,以图救出李陵。

汉武之救李陵的诚意如何,已不可考。然而他至少十分糊涂却是肯定的。欲救李陵,却派此三员或是李陵死敌、或是无能惧死之辈,那又如何能成功呢?果不其然,三军和匈奴未触即溃,公孙敖回报却说“捕得生口,李陵教单于为兵以备汉军,故臣无所得”;汉武震怒之下“族陵家,母弟妻子皆伏诛”。而实际上给匈奴当教练的,乃是曾为汉塞外都尉后降匈奴的李绪。很难说把李绪当成李陵,不是李广利路博德韩说三人为推诿败绩和嫉妒李陵而施展的借刀杀人之计。李陵初降时,“忽忽如狂”,“但闻悲风萧条之声。凉秋九月,塞外草衰。夜不能寐,侧耳远听,胡笳互动,牧马悲鸣”,“身之穷困,独坐愁苦,终日无睹,但见异类”(《答苏武书》);“自痛负汉,加以老母系保宫”。而今家已不复在,“陇西士大夫以李氏为愧”,自己可谓家破人亡,身败名裂。至此,李陵的最后一点退路,已经被断绝得干干净净了。

依照常理,李陵和汉武集团可谓有不共戴天之仇。如果参照当今一些先进的民运人士之做法:如只因自己曾受了共产党的一些苦--不管是因为争民主自由,还是因为偷鸡摸狗打砸抢,或其他--譬如住了几天牢、于是自己就可以理直气壮心不亏地跑到美国国会去鼓捣洋太君制裁中国、最好用导弹把中国从里到外轰上几遍;对比之下,李陵如果“上念老母,临年被戮;妻子无辜,并为鲸鲵”,则实在有千万条理由可以带上匈奴兵马,杀回中原了。然而李陵却终于没有这么作,反而先是冒着生命危险刺杀了李绪,为自己复仇、也为汉家清除了一大隐患;此后更带着被单于要求而娶之的其之女儿,住到偏远的地方,基本和匈奴采取不合作的态度。只有在遇到单于要决大事时,才“入与决”。因此,和现在的一些公报私仇翻脸不认祖宗的“民运斗士”相比,则李陵纵然算是汉奸,也是十分不够聪明而且小的不能再小的小汉奸了。

李陵的真正为匈奴“效劳”,是在征和三年(前九零年),在匈奴和汉军进行的一次大规模的会战中,李陵被信人不疑的单于安排协从一匈奴大将军围攻汉军。而他将和汉军会战的初战地点,竟正是最终导致他家破人亡身败名裂的与匈奴最后一战的战地:浚稽山。这是否是暝暝之中的一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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