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仪式(2 / 4)
“那一年,机缘巧合,他成了她的老师,她成了他的学生。”
“三个月后,他挎上行囊,策马扬鞭,辗转太行,而她,依旧留在了京城,为六个月后的高考废寝忘食,也为九个月以后的再次相见,更为八年后漫长的陪伴。”
“那时的他们,也许把彼此当作朋友,也许把对方当作人生当中普普通通的过客。”
汪函说着,拿出了台本:“新郎告诉我,那时的新娘给他的唯一印象是,执着。”
徐容闻言扯了扯嘴角,他的原话是“固执,特别爱钻牛角尖”,结果经汪函这么一美化,反倒是变成相对褒义的“执着”了。
“新娘告诉我,那时的新郎给他的唯一印象是,神秘,而且他的头发很短,体格不臃肿却特别强健,性格又十分冷酷,很符合传闻当中特殊部队的形象。”
徐容笑着,头发短是因为他刚拍完《大清风云》,至于“冷酷”,倒是并非有意,那个时候他刚刚经过许阿姨的毒打,对于女人简直畏如蛇蝎。
“那时他们相识,但那时的他们从未想过,未来他们将彼此陪伴终生,风雨兼程,岁月同行。”
徐容心中有点腻歪,汪函的语速太慢了,他早上五点多灌了一杯热豆浆,然后就再也没吃半点东西,早已饥肠辘辘。
只是听着愈发安静的婚礼现场,他突然意识到了点不同。
汪函调动情绪的能力非常强,尤其是抑扬顿挫之间的间隔以及语调的起承转合,让人下意识的把注意力集中到他的话语当中。
“九个月后,北电25级表演系开学了,也就是在这里,他们再次相遇,以同班同学的身份。”
“熟悉新郎和新娘的朋友也许有所了解,新郎对新娘的称呼是‘小张同学’,新娘对新郎的称呼是‘徐老师’,这是他们那时的习惯,哪怕如今过去多年,也从未改变。”
“那时的他们每天早上吃过早饭,会从我们对面的路上经过,去同一间教室,去上同一节课,如果他去的早一点,会给她在旁边占一个位置,如果她去的早了,也会同样如此,每天晚上下了晚自习,他们也从这里经过,分别,各自回宿舍。”
“岁月似乎是如此的漫长,他们几乎没有发生过争吵,这主要得益于新娘的好脾气,也得益于新郎的包容。”
“新娘告诉我,那个时候的新郎比早上的太阳还要炽烈,在每天早上从旁边的那条路上经过去教室之前,新郎已经在我们的脚下的体育场跑了五公里。”
“新郎告诉我,在他跑五公里的时候,新娘因为昨天晚上熬夜玩手机,正如一头可爱的小猪一样蒙头补觉。”
“哈哈哈。”现场突然响起一阵欢快的笑声。
徐容同样笑着,他的原话并非“可爱”,而是“愚蠢”。
等笑声落下,汪函继续说道:“渐渐的,他们熟悉了对方的生活习惯,知道彼此喜欢什么、讨厌什么,甚至熟悉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动作所代表的情绪。”
“人之相识,贵在相知,人之相知,贵在知心,在他路过的风景里,有她陪伴,他亦不曾孤单,在她迷惘的岁月里,有他相陪,亦是晴天。”
“当然,他们也难免磕磕碰碰,但新郎以真挚的感情和超绝的智慧,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告白,化解了两人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