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好家伙,进厂就想让媳妇当干部(1 / 4)
丁卯春高洋火速将潘志刚弄上自行车,周强虽然明知道潘志刚肯定没生命危险,但还是吓出了一身汗。
他攒一辈子,也没出过这么些血啊。
只是摸兜,比出血还疼。
陈英俊给他的五十,分出去三十做潘志刚医药费。
这年头治个感冒也就两块多,估摸这三十,就算潘志刚割个包皮也够了。
不过周强没跟着过去,因为他还要去办点事。
是关于工作,纺织厂的工作不能丢,他想让姚梦依顶岗,就像当初他顶姚梦依班一样。
灵鞍这座城市很有意思,作为东北的重工业基地,钢铁工人很吃香,不用担心失业,全套劳保,免费医疗,结婚国家还给分房子。
但这都不算啥,你见过国家给发媳妇吗?
嘿,在灵鞍,国家还真给你发媳妇!
钢厂不是男职工多吗,遍地是光棍,然后国家操作来了。
建几个纺织厂服装厂什么的,然后再招一批女工,鼓励内部通婚。
就这还解决不了个人问题的,组织帮你对接,工会出面搞联谊。
所以灵鞍大多都是双职工,生活水准全国之上。当然,后来赶上下岗潮,也是最惨的那一批。
周强就是在此基础上,阴差阳错才到的纺织厂。
当然,纺织厂也不错,靠山吃山,出去相亲都倍儿体面。
出门先拐到巷口小卖店买了两瓶好酒,然后凭记忆,周强又摸到他们纺织厂副厂长刘海中家。
刘海中是厂里红人,厂里一般顶岗换班的事都找他办,这事找他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