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委托(2 / 3)
浅水村这里是碰巧比较太平,没什么事需要帮忙,那其他地方总有吧?
说起来很简单,但对雷恩来说,这是一个极其艰难的决定。
一般的村庄城镇,小事村民们肯定就自己做了,会交给外人、尤其是冒险者的,那肯定都是一些麻烦事,比如清除野兽、怪物之类的。
以雷恩的实力,要应付那些东西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况且事情也许不像他想的那样,万一他跑出去,却没有找到工作呢?万一他在路上就遇到危险了呢?
比起外出冒险,也许在浅水村干一票才是最佳选择,不过他最后选的还是出来拼一把。
经过这几天的时间,他对这野外的环境也算有了一些了解。某方面来说,野外生存很难,到处都是各种乱七八糟的、雷恩叫不出名字的生物。说好听点叫生物,其实就是各种野兽和怪物,甚至还有一些人形种族,但是都是智力极低而且非常野蛮粗鲁的,雷恩怀疑这些玩意在后世“大统一”的阶段,都被灭绝干净了。
试想一下,连食人魔这样的种群在后世都经过教化,“勉强”的融入了现代社会,能与其他种族进行基本的沟通,这些种族却灰飞烟灭了,可想而知他们有多难交流。
有机会雷恩倒是想去查查相关的生物资料,前提是他还能回去的话。
不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野外生存也没有那么难。
怪物众多的同时也意味着资源众多,食物没有想象的那么稀少,前提是你有实力去获得它。就好比布格,六十多岁才外出冒险,也在外面十几年了,布格自己说是运气好,但雷恩觉得,他能活到现在,一方面是因为身为卡尔沙姆的圣骑士,这位老人或许不像表面上那么虚弱。另外一方也是和这野外的环境有关。
头两天雷恩还只敢“偷鸡”,欺负一些小动物,或者从一些怪物营地里顺走一些东西。
但这也不是完全没有危险,他脸上的伤口就是这么留下来的。
就在今天,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名为独山的村庄,并且在这里找到了一份工作为村民们消灭一头在村子周围肆虐的野兽。
也就是现在躺在他面前的这只,长得和野猪差不多,但是体型要比普通野猪打上一圈,力气也要更大。
据村民们说,这头野兽经常偷食他们的庄稼,一般的村民打不过他,人多了这野猪只要挨两下打又跑得飞快,没两天又跑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