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四章 治春秋(2 / 6)
除明初短暂的时间和少数特殊情况外,三年一次的乡试与会试极其规范地举行。
科举越制度化,对当时社会的影响越持续而稳定,对政治和社会的影响越深刻。
其四,从社会影响的广度看,除极少部分贱民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以外,绝大多数人可以通过科举来改变自己的处境。
张居正说:“我国家立贤无方,惟才是用,采灵菌于粪壤,拔姬姜于憔悴,王谢子弟,或杂在庸流,而苇布闾巷之士,化为望族。”
王世懋(1536—1588则说:“国家用经术取士,士多从白屋致公卿将相。”
知识可以改变命运,给整个社会以巨大的希望,从而形成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
即便一个人未能最终通过科举考试,而作为读书人从事科举还是会为他赢得一定的社会资本。
魏希德在讨论宋代科举时说,“尽管士人了解登科人数有限,通过初级考试的机会也越来越小,他们还是继续投入到举业之中。
参与不代表成功,登科也不代表入职政府,但是参与本身就能产生社会资本,这种资本在地方上可以带来权力与名声”。
在明代,士人参与科举,获得的社会资本更优厚,而士人对科举的参与热情也更高。
正如卜正民所说,“来自考试体系的功名不仅是是进入政府供职的入场券,而且也是在地方的关键资源”。
功名不仅可能带来官位,更切实的是带来经济方面的特权与士绅的地位。
科举在明代社会总体而言是相对公平和开放的。
这一时空的前朝,科举也是如此相对公平和开放。
本朝延续前朝科举制度,并优化、完善。
一经取士,这种方法大致可以理解为采用常规科目+主修科目的考试方式进行抡才。
有点类似后世高考改革后采用的“3+2”或“3+3”的模式。
放在这个时空的清朝科举,则为“4+1”的模式。
即儒学的四书五经中,四书为常规科目,全省统一试卷,为必考题。
其余五经,则因学子们的精力有限,任选其一为主修。
届时参加乡试,也是“分经取士”,每一经都有固定的举人名额,全省范围内同一“经”的学子组内竞争,决出最后的入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