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江湖24(1 / 3)
“人无完人,总是各有所长。就像七星湖,我去了差点见阎王,夫人却毫发无损。”
“说到这个,妾身就要好好感谢咱们老祖宗的智慧了。他们一早就发现蔷薇对同类有反应,所以祖祖辈辈不遗余力地研究与之相抗衡的药物。不然,神隐族的人岂不是都不能聚族而居了?那要怎么活?”甘薇拿出一黑一棕两个小瓶,指着棕色的那个道:“这里面有六颗药丸,公子每月服用一颗。半年后,你肩上的蔷薇便永远不会再对同类产生反应,哪怕你行走在繁星一样多的蔷薇丛里也不会。当然,它对蔷薇留下的伤痕无效,亦不能解毒。”她又指着黑色的药瓶道,“此药名神隐,只生长在缥缈山中,无色无味,炼制过程异常复杂,使用却非常简单。只需一两滴入水,将身体和所需之物在水中浸泡一炷香的时间便可隐形,还能暂时消除蔷薇的相互吸引。公子若有兴趣,再探七星湖时不妨试试它的威力。”
“老祖宗的智慧自然毋庸置疑。”莫待随手将药瓶递给顾长风,“夫人必定是将里面的情况打探清楚了才约我见面的。你说,我听,足矣。我又何必再度以身犯险?”
“就冲公子这份信任,妾身也定会知无不言!此次七星湖之行,妾身见识了雪重楼在机关方面的才能,更见识了天堂里的地狱是何种场面。那生命树里的东西,说蔚为奇观不为过,说毛骨悚然也没有丝毫不妥。妾身词穷,不知道该如何形容!”
莫待沉默半晌,方说:“假如说雪重楼耗尽心力,仅仅只是为了打造一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死亡军团帮方清歌坐稳江山,那他可能是天底下最大公无私的人了。可我始终认为,人总是有所求才会付出,我不相信他雪重楼已经修炼到无欲无求的无上境界了。既然有所求,以他的能力、地位和付出来看,所求之物必定极为珍贵罕见,是他舍了命也想得到的。他已是医仙之尊,如果想在医学领域再攀高峰,他应该请梅先生代为推荐,考取神界的侍药师。显然,他并无此心。所以,我就在想,什么东西比侍药师还金贵?”
“志不在此,却不遗余力,还不怕遭天谴。公子是不是很费解?”
“是,着实费解。如果传闻可以当真的话,那我倒是可以理解。”
“传闻?公子是指雪重楼爱慕方清歌一事?这个妾身也听说过。”
“本不该凭传闻判是非辨真假。只是我觉得若没有根由,又没有目的,实在无法解释雪重楼的行为。总不能说,他就是个变态,就喜欢干这些缺德事。”
“无风不起浪。公子不忙否定自己的猜想,先看看这画像上的人是谁?”
“这不是方清歌么?夫人为何会有她的画像?还画得如此传神!”
“这可不是妾身画的,是妾身在雪重楼的卧室找到的。是不是很有意思?”
锦绣的画像上,少女打扮的方清歌舒展双臂站在一处悬崖绝壁之上,面朝大海,满面春风,神采飞扬。在她的脚下,山花漫漫,蜂蝶盘旋。海风起,吹得她裙带猎猎,长发飘飘。一抹高高瘦瘦的斜影落在她身后,和她的影子与野花连成一体。
莫待看完那抹影子,又去看方清歌的眼睛,嘴角上翘:“画这副画的人一定深爱着方清歌。不然,他不会连方清歌眼底那丝不易觉察的惆怅都描画得清清楚楚。”
甘薇凑近看了片刻,点头:“确实是!方清歌好像有心事。不过也正常,看她身处的环境就能想到,她遇上了大事情。”
“你再看她的两只鞋子。左右两边绣着的白牡丹花的花蕊颜色有非常细微的差别,左边这里应该是沾了些许灰尘,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还有手镯上那两处比蛛丝还细的裂纹、裙摆一角的半截勾丝和指甲上的一点青草汁,不是把她放在心尖上的人是注意不到的。由此可见,作画的人心思细腻,有很敏锐的洞察力,绝非等闲之辈。”他又指着落款处的日期说,“按时间推算,此人不是雪庆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