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越王府(1 / 2)
越王府很大,占了光德坊四分之一的地方。深灰色的围墙也要比其他宅院高出很多,不过孙传尧对王府非常反感,更想待在嘈杂混乱,满是胡人和流民的宣阳坊。
钱三将孙传尧带到王府后门,武康和一些仆役已经站在门外等候。
武康四方脸型,身材魁梧,神情冷漠。武康看过孙传尧的过所文书,收到手中交给了身后的仆役,问了孙传尧的姓名,籍贯和之前做过的事情,并且检查了携带的行李,随后命人打开大门,将孙传尧带进王府。
钱三见此情形,和众人告别之后,便离开了。
武康带着孙传尧走进院落之中,说道:“孙传尧,你现在来到王府做事,不比外面自由随性。王府之内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或者越王传唤,不得擅自离开马场和仆役居住的地方,违反这些规定,我们会立刻赶你走,明白吗?”
孙传尧答道:“我知道了。”
武康不屑道:“现在城内很乱,你也应该知道他们在找谁,你在钱洛私宅已经做不下去了,算是你小子运气好,之前管理马场的家伙现在回不了长安,我们每月给你的银两肯定会比钱洛多,但是你要时刻记住这里是什么地方,别给我找麻烦,否则你就是在这里无缘无故的消失,也不会有人知道。”
孙传尧应了一声,武康态度不好,看不起手下的仆役。不过孙传尧无心交友,手上又有任务,也没怎么到回事儿。
日落时分,孙传尧一个人打扫马厩,在马槽内添加饲料,清洗了一匹枣红色名叫银蹄的马,孙传尧将另外七匹马带去马场跑了几圈。
马场很大,除了孙传尧之外没有其他人。到长安之后,这是孙传尧难得感到清静的时刻,就像回到了红雀镇。只是王府的院落比起红雀镇荒凉无际的环境有着天壤之别,不像是属于自己的地方。
银蹄通身枣红色,四肢呈白色。每个马房门口挂着名牌,孙传尧很快就记熟了马匹的名字。银蹄聪明,善解人意,可以领会各种手势,又非常安静。但是它跑起来一定很快,性情勇猛。孙传尧向来对自己相马的本事有些底气,这次也不会例外。
孙传尧做完马场的工作,捡起地上的木块,坐到一旁石阶上,拿出短刀耐心地划去木片上的倒刺。一根锋利的木锥子,孙传尧时刻记得自己到王府是来刺杀李景宣的,这东西或许下次就能用上了。
庭院深处走来一位少年和少女,引起了孙传尧的注意,两人长相清丽,衣着简朴,但是看得出来布料很珍贵,穿在身上显得舒适又合身。孙传尧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粗布衣服,卷起的毛边裤脚和灰色布鞋,继续削着手里的木块,不再理会意外闯入的陌生人。
少女来到银蹄面前,对少年说道:“季彦,你看这是我从皇宫内苑带来的银蹄,大家都说它性子太烈,不能当坐骑,我把它带到景宣的王府,看看换一个环境,是不是对他来说能够适应一些。”
孙传尧握着短刀和木块的双手不停颤抖着,杀死仇人的亲人,他会不会心痛?杀死龙岩国三千族人的时候,他有没有觉得心痛?
孙传尧下手过重,刀刃差点碰到手指,心里暗自谩骂着自己无能,索性掉过头来,削起木块的另一端。
少女生疏而温柔地摸着银蹄背上的鬃毛,左手拿着半个豆饼,银蹄倔强地甩开头,既不吃少女手中的豆饼,又避开少女的触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