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猛龙过江(2 / 3)
乌鸦的名头,在这十万人中流传,真正听说且相信了的,也就三四万而已。
这些多为港城中真正的帮会成员。
“我很好奇,现在城寨改造如火如荼,你为什么不去抢一口吃的,反而要去找个剧组探班?”
“难不成,你是看上了哪个女明星?”
苏世离一般不会对太多的事情表现好奇,只是因为封林晩的行为,真的是难免让他好奇不已。
毕竟依照一般的道理,洒了大把的钱,营造起了诺大的声势,难道不应该乘机谋取身份、地位、权利,然后将撒出去的钱,以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利润’,重新‘赚’回来吗?
但是封林晩却一直按兵不动,手上养了那么多闲人,钱财如流水般花费出去,却不见半点心疼的『摸』样。
“也许吧!”封林晩依照天赋恶意的笑着。
和某个女明星有点瓜葛,再找几家八卦杂志,提前堵在酒店门口拍照。
用炒绯闻的方式,向更多的港城人士,宣扬他‘乌鸦’的名号,似乎也确实是个好办法。
不过这只是封林晩的‘计划二’。
他的‘计划一’是去找一位正在拍戏的大导演,投一部戏···投一部以他‘乌鸦’为主角的黑帮戏。
前文早就说过了,拍戏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并不是有钱就能为所欲为,至少在钱的数额,没有真正通天通地通鬼神之前,是这样···。
封林晩前世的时候,就听说过不少煤老板,煤挖完了,以为娱乐圈的钱好赚,就一脑袋扎了进去,几千万丢进去,转一圈回来,电影没拍成,片子没上映,钱花完了,责任方找不到,最后气的要跳楼。
没有内行人引路,没有足够份量的人压秤,没有真心实意的想拍好电影。
多少钱进去,都激不起水花。
封林晩确实‘有钱’,特别是在黄金还属于一般等价物的时代来说。但是他带来的那些黄金,也不是无限量供应的。
他属于有钱,但是···依旧属于‘有数’的那一类,不能挥舞着钞票随便作。
和当年的马爸爸相比,还是差了太多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