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安明灿,要当老板嘛!(求追读、投资和打赏)(3 / 3)
话音落下,李在华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韩孝週目前的经纪公司,确实是一个麻烦。
半岛当红明星最怕爆出绯闻,一旦出现,就会遭到广告商的解约,赔偿大量违约金。
这是写在合同条款里的,经纪公司阻止艺人恋爱不奇怪,公司也怕闹出绯闻,惹出大麻烦。
不过,遇到这种事情,正常情况下,经纪人得知后,一般会先跟艺人谈谈。
而韩孝週的经纪人,则是得到消息后,直接派人跟踪偷拍,显然有着不为人知的目的。
如今经纪公司已经成了韩孝週的束缚。
看来要给韩孝週找一家更好的经纪公司,或者干脆自己当老板。
组建类似前世地球国内的工作室,挂靠在某家娱乐公司名下,自负盈亏,每年上缴一定的利润。
想到这里,李在华瞬间做出决定,旋即又道:“安明灿,作为记者,你一个月能拿多少工资?”
安明灿皱了皱眉头,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
“正常收入两百五十万,再加上一些灰色收入大概四百万左右。如果能碰上大新闻,可以高价贩卖给对方,公开价格一般在三千万,到一亿之间。
“当然,这样的收入要上缴给公司一部分,我们cys娱乐百分之五十”
说着说着,安明灿突然破口大骂:“这帮狗娘养的老板,我们拼死拼活,还得上缴百分之五十,简直欺人太甚。”
言毕,他端起咖啡杯,咕咚咕咚将咖啡灌进肚子里,似乎咖啡承载着对老板的怨恨。
事实上,安明灿的收入相比一般人已经很高了,可世人从来不知足,同样让人们奋斗也正是原罪之一的贪婪。
这时,李在华开口道:“有没有兴趣,当你自己嘴里狗娘养的老板”
此话一出,安明灿骤然愣住,用不可置信的目光看向对面比自己年轻许多的检察官。
“李检察官,你没开玩笑吧?”
李在华神色认真,目光淡然的望着安明灿,反问一句:“你说呢!”
两人没谈太久。
因为,现在不是时候,李在华和安明灿互换手机号码,约在后天晚上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