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 万珍阁独立(2 / 2)
第二天,整个南云州的媒体又收到了天民集团要在5天后召开新闻发布会的邀请通知,但这次的发布会地点却不是天民集团的总部办公大楼,而是在南云州万珍阁古法药剂厂。
就在各大媒体在猜测的时候,一条信息迅速的在微话网上传开,原来是这次救灾中万珍阁古法药剂厂现场熬制药剂,被西江州密布县市场监管局处罚了。
这一消息如果属实,那就是真的太冤了,整个南云州的媒体都自觉的开始对这件事的发布做着准备,该请示领导的赶紧请示。
南云州宣传主管部门的电话都给打爆了,不得不紧急向南云州政府汇报。很快,南云州政府对此回应宣传主管部门,企业的自主行为,应当是企业自行决定,新闻需要的就是真实性。不应给予干涉,要保证新闻报道的自由。
无疑,南云州政府的回应也代表了南云州政府,对这件事情的态度。
同样的,远在千里之外的江都市政府也收到了相关的信息,作为这一次西江救灾企业捐赠最显眼的城市,除了给予江都红各种特批方便之外,江都市的形象在国内一片大赞,更是让帝国政府都对此予以了高度评价。出现这样的局面,无疑必须要紧紧的站在救灾企业这一边,要不然,西江州不知道谁突然给江都红来一个产地作假的行政处罚,那江都市该怎么处理?
江都市政府正好趁机能表达几分态度,非常迅速的出台了江都市地方文件《江都市紧急预案协调管理办法规定》。在《规定》中非常明确,发生自然灾害等类似事件中,无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都有首先保障生命权、生存权、健康权的义务。为保障以上权利所做的一切行为,可依据该规定免于行政干预和行政处罚的权利。
江都市政府的这一地方性《规定》,虽然约束范围有限,但也表明了一种对在西江救灾中的企业行为的认可,更是确定在江都市范围内不会有类似的事件发生。虽然谁都不愿意看到,但如果真有那么一天,还有谁会真正的替政府分忧,还有谁会伸出援手!?
这一波操作,在江都市和全国赢得了又一波的掌声,也因此对于西江州的这次处罚的讨论有了更多的声讨。
微话网上更是不停的有各种热议,无论是江都市还是西江州的文件,正反两方面的话题都有,对于整个事件的双方来说,万珍阁无疑是获得支持更多的。
就算是认为处罚合法的,也对此表示很遗憾。
还有对西江州行政执法太冷的短文和小调传播出来。
这当中,西江州本地人都对于这个处罚意见最大,密布县群众到县政府门口上访,连州政府也收到不少来电和上访的,对于密布县的做法被形容成了过河拆桥,甚至上升到了对执法人员人身攻击的程度了。
有群众要求公布举报者是谁,要对举报者发起声讨,但结果肯定是不可能实现的。
......
罗洋羽的律师事务所又开始了秘密的调查活动,同时,陈宝国也利用他原来的社会关系,开启了另一层面的调查取证。
对于叶天民的这一安排,还是有很多人不理解,西江州密布县在下发处罚通知书之前,就已经调查取证过了的。叶天民去调查什么呢?本身已经证实、承认、接受了违法的事实,难道还能通过调查来取消证据吗?
不说别的,那么多参加救灾的人亲眼所见,那么多媒体拍摄报道,这都是铁证存在的。说得直白一点,违法事实清楚,不容争辩。
虽然天民集团的高层,包括赵宏在内都看不明白叶天民要怎么做,虽然相信他的能力可以去做到他们想不到的一些方面,但怎么看都无法确定这一次叶天民这么做的意义何在!
难道就是为了赌一口气,还是为了赢得社会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