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六章 “加倍”(1 / 7)
大明1805正文卷第四二六章“加倍”大明鸿胪寺卿沉复,拿到了法国作为代表发来的巴黎海军条约文件,大致浏览了一下。
在第二天早朝的时候,其他例行事务讨论安排完毕之后,沉复把条约拿出来说了一嘴。
把一份自己整理后的简要报告文件递交给皇帝,同时口头简单介绍了一下。
包括总吨位上限,各类舰船的划分标准,各类舰船单舰吨位和口径上限,以及最后的几条相对比较重要的额外规定。
让其他参加会议的九卿大臣知道具体怎么回事。
最后总结说明鸿胪寺的看法和建议:
“泰西各国打着平等的旗号,设置了所有国家都相同的限制条件。
“鸿胪寺认为,应该只有英、法、西、普、露、奥六国有可能用完全部吨位。
“其他国家多半不会完成七十五万四千吨的作战舰艇建设。
“所有泰西国家海军,最终建成的作战舰艇总吨位,预计在六百到八百万吨之间。
“这些舰艇应该在未来十到十五年的时间内完成建设。
“如果按照此前朝廷确立的海军对等原则,也就是大明海军作战舰艇总吨位,不低于其他所有国家海军总吨位的要求,我们大明也应该增加造舰计划,加快造舰速度了。”
朱简炎看完了手中简报之后,也没有什么明显的反应,随手丢在了旁边的桌子上:
“那就把每年的造舰数量增加一倍吧。”
大明目前的造舰计划,是每年开工四艘四万吨以上主力舰。
当然,还要加上配套数量的巡洋舰、驱逐舰、补给舰等辅助舰艇。
原本是准备按照这个速度有序的替换和淘汰所有的传统战舰。
如果要达到并维持所谓的对等原则,大明就需要有总计七百万吨的作战舰艇。
其中航母和战列舰要占一半以上,差不多就是四百万吨。
除去以前的老船,只计算四万吨级以上新主力舰,四百万吨正好是一百艘。
到目前为止,大明已经建设完成和已经开工的四万吨以上战舰,已经有二十艘了。
暂时比计算刚刚开始建设的六万吨级战舰,还要继续建设八十艘同级别或以上的舰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