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一五章 朝与野生产过剩吏部尚书(2 / 10)
“你怎么建立两个相互独立甚至敌对的官僚体系?具体以什么条件来区分体系?
“怎么避免两个体系互相串联并形成默契?
“两个体系轮换期间,下台的官员如何安置?享受什么待遇?
“如何对他们进行全面的彻底核查?
“两个体系轮换的时候,必然会导致的衙门事务混乱,如何做好预防和应对?
“以后如何选官?
“关键是你考虑过两套官僚体系的成本问题吗?
“还有吏员异地任职的问题,你有没有考虑过基层行政效率会因此降低多少?”
朱迪镧面对这些质问,也老老实实的回答:
“儿臣目前其实只有比较笼统的想法,暂时还没有具体的详细的可以执行的方案。
“具体而言,就是将各个衙门的官僚,都分成‘朝’、‘野’两个群体。
“‘朝’者在朝执政,正常任职并处理衙门政务。
“‘野’者在野整肃,接受审查和考核,接受任职和监督教育,并根据成绩和能力预先安排好职务。
“监督在朝体系的所作所为,统计和整理官方和民间的数据,向陛下和百姓汇报实际情况。
“每三年一次,由陛下、百姓、在野体系的三方,共同评估在朝体系过去三年的总体执政水平。
“总体优秀者,可以继续在朝执政三年,最多可以连续在朝两次总共九年。
“连续在朝两次之后必须下野,由原来的在野群体上朝执政,并核算对上一体系在朝时的政绩。
“在野者只有大力揭露在朝者的错误和腐败,才有机会让在朝者提前下台。
“上朝之后也必须大力清查对方的错误和腐败。
“这两个群体应该不需要专门划分,只要稍加引导就会自然而然的形成。
“在野者都是攻击在朝着的盟友,在朝者之间也可能是敌人。
“所有人下野之后,如果能够通过核查,那么可以选择退出官僚体系,以后也不再参与上朝。
“如果选择继续留在官僚体系,应该能够继续得到一定的俸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