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看热闹(1 / 2)
一晃四年过去了,这四年来凌沫写过三国演义,写过水浒传,也写过西游记,还写过红楼梦,还写过很多自己熟识的小说电视剧。
总之都火得一塌糊涂,火遍大江南北,在这个没有电视,没有小说的年代,凌沫可谓是走在了时代潮流的最前端,引领着这个时代的小说文化走向了高潮。
不过除了肖铮,薛广文和瑞轩及他们俩的小厮,没有人知道这些小说和凌沫有关,况且他们俩的小厮也是极为守口如瓶的人,尤其是瑞轩的侍卫,简直随了主子,一脸面瘫,惜字如金。
而在村里人的眼中,凌沫还是那个靠王婶一家接济的可怜虫,毫不引人注意。
不过也只有王婶一家知道其实一直是凌沫在接济他们家,只不过凌沫不让他们说,他们也为凌沫着想,怕她招人惦记,这一点也是凌沫担心的,正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所以双方都很默契。
而村里的人都夸王婶一家,也有人嫉妒比如大娘,比如奶奶他们家,不过凌沫每次都能让他们吃亏。
在村里一走到人多的地方,或者是其他地方,也总能听到各位发表小说的看法言论,还有一些不同版本的流派,也挺不错,有时候凌沫也会发表自己的看法。
特别是镇上,在嘈杂的集市总能听到这些,几乎有人的地方,就有八卦就有话题。
不管在哪个时代,八卦总是能够聊出时代的潮流,八卦也总能增加人的感情,当然,如果你成为八卦的对象,那就不太妙了。
不过大家在一起聊聊小说,这倒是可以的,至少让凌沫又找到了生活的乐趣,有时候生活就是如此的简单,找能够聊到一起的人,聊聊自己相同的爱好,也是不错的。
这几年凌沫写的书可以说很受欢迎,基本上在这娱乐措施单一的古代,还是给了人们很多的乐趣的。
凌沫的书经薛广文的推广已经在全国各地销售,收到,广大读者的一致好评,读过的人全部沉迷其中,想象自己是书中的主角。
不过凌沫倒是除了这个镇,没有去过其他的城市,不过通过来往的人,他也可以猜的出,别的地方甚至比这里还为的火热。
这几年薛广文对自己的崇拜那是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已经化身成了小迷弟了,凌沫这几年也会偶尔看到瑞轩,他对自己也不如之后那般冷漠了。
偶尔也会和凌沫聊几句,不过大多时候都是一副冰块脸,高冷拽,不过倒是对自己的态度比对薛广文还好了两分,当然这已经蛮不错了。
转眼凌沫来到这个时空到今天,刚刚好整整五年,凌沫已经快15岁了,这五年来凌沫闷声发大财,偶尔智斗奇葩亲戚,扶持王叔王婶一家,生活的也还不错。
唯一一点就是肖铮,那个家伙当初走的时候说会回来看自己的,可是一晃四年过去了,连个人影都没有见到过。
这让凌沫是没少骂他,没良心的东西,竟然一去不回头,从此杳无音讯。
哼,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算了不去想他了。
凌沫买了些东西,准备庆祝一下自己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五年,从镇上往回走,走在路上,不知道什么时候,
突然窜出一个满身补丁,6—7岁上下的一个老头留着长长的花白的胡子,头上的头发也花白了,那头发乱糟糟的,好像鸡窝一样拦住她说道:“
丫头,我观你骨骼清奇,并非凡人乃是百年不遇的奇才,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我这里有一本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