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 卷五 孝宗本纪第五(2 / 2)
七月,吐谷浑遣使朝贡,帝亲慰劳之,曰:“汝等前昧于天道,犯顺寇边,今迷途知返,请罪奉贡,朕怀圣朝之闵,责汝等前往之愚钝,而赦汝等后日之罪诛也,自此以后,莫可再犯皇朝,不若,则明寇我皇秦者,遂县隔万里,鼠窜天涯,朕亦可扫破灭之矣!”
十二月,司空、特进、侍中、假节钺邓甫卒。以尚书左仆射薛廉为司空。
四年春正月,诏诸州郡举荐贤良,送吏部选用。
三月十四,帝与杨零出祭太宗陵。赵默因矫先帝遗诏,谓“若杨家跋扈,卿可诛之”,数罪杨零,发死士入据京师,传檄凉州刺史王平、冀州刺史赵政、幽州刺史赵演、兖州刺史任澜,闭诸门,公卿皆赞成之。又之扬宿将重名,军中甚存威望,故京中将卒,悉听默调遣。
十五日,赵默亲往太宗陵,拜帝,责杨零,宣先帝遗诏,帝曰:“先帝有言,凡诏中,“奉天承运”悉易为“奉天成运”,此诏果如是乎?”旧例,诏同二出,一留官家,一予受者,故官家所留,悉作“奉天成运”,受者所得,悉作“奉天承运”,故帝有此言。然赵默蚤收买中人,得观知前诏,有备而来,示之于帝,果为“奉天成运”,帝默言,少顷,语零曰:“朕亦不能救矣。”将士乃捕杨零,枭首,夷三族,同党悉诛,寻诏赦余人。
四月,诏以赵默为太尉、录尚书事、特进、侍中、假黄钺,遥授赵政司徒。
六月,默以弟勰为禁军都督。自加都督中外诸兵事。于是内外宫禁,尽为默所控制,帝出入不能自由,每受勘视。
九月,赵默讽薛廉乞骸骨,遥授王平为司空。遥授任澜尚书左仆射。
五年春正月,大赦天下,诏复兖州今年赋税。
三月,诏户部、工部遣督扬州开江东八渠,后公私颇赖之。
六月,河南大旱。河北亦旱,不如河南。
八月,使户部赈河北河南,诏免冀、青、兖、司明年赋半。
十一月,赵国公、司徒赵政死,其子涟袭其爵。以吏部尚书刘布为司徒。
十二月,以赵涟为吏部尚书。
六年三月,遇弑于赵默,崩,时年二十。谥为闵帝,庙号孝宗。
初,杨零虽跋扈,而帝以其皇戚,优容之。零既诛,赵默执政,嚣张甚于杨零。帝既出入受限,行动遭勘,阴与宫内中人谋计图默,事泄,默惧,遂不复独见帝,以是帝事不能克。帝遂结好宫中卫士,抚慰施恩,欲因之废默,默知之,以是鸩弑帝,假言帝以疾崩。
史臣曰:孝宗蚤有令才,冲幼即位,初制于杨零,再困乎赵默,虽心有除奸之志,而终无铲恶之力,竟遇弑而崩,呜呼哀哉!若孝宗其能政令己出,杨、赵可尽忠辅佐,则以帝之明智,即未必能盛如高祖,而当足以升平寰宇也,何以至此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