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 卷二十三 郜芝传第三(1 / 1)
郜芝者,字玉兰,河南密县人,世为中原大姓。祖节,梁兖州刺史;父护,早亡,故芝少孤。颇好学,遍客诸同宗,惟求该览其书。每借而抄写,再日乃毕,其勤勉如此。
梁崇宁元年,荐补本县记室,机敏速算,功每倍于共事。三年,为本县典库,明年为令,守正执法,不以私情为扰。有同宗者,所乘马惊误撞杀一人,亲戚皆劝免之,芝固执不许,颇为族人所言(注曰:嫌其不以宗族动情。而每有俸禄,常分于宗亲,事长老如父母,恭敬毕尽,时之所高。
七年,行本郡事,人荣之。既行本郡,劝奖农桑,招揽户口,以无主之田租之,等分其谷。以郡府购牛,贷民为用,借者初岁年成分其四归官,余年分其三归官。时灾荒频发,民有饥忧,故郡县赖之。
开阳二年夏,帝师至河南,芝以郡归诚。高帝久闻其名,见之甚喜,以为司州长史。四年,迁户部侍郎。六年,求转兵部,高帝疑其不知兵,乃问以近世胜败之所由,皆知其始末,乃转之兵部侍郎,兼典军校尉。
七年夏,吴魏连兵四十万乡洛,帝议与群臣,芝言曰:“今敌虽众,而吴魏不能合,可乘其劳顿,以我之精卒,要彼弱处,一战威发,挫其锋锐,则其自行瓦解,不战可退。”御史令方从益言曰:“不然。臣以为,敌势众,我不能卒败,可坚壁清野,待敌深入,敌既远来,内隙而粮远,一战可禽。”郜芝又言曰:“方御史之策,必使敌终临洛下,不可御也。”帝谓曰:“今其锋锐,未必可挫,亦坚壁以待。”芝乃言曰:“事大,亦召圣王来距。”帝虽然之,未发书。
后果如芝所料,吴虽回兵,魏承威徇克,直抵洛南,帝急召河南诸军于洛,复书圣王,使将关中兵来援。语芝曰:“恨不听卿计,使东西劳顿。”自此常参机密,军国大略,多有谋谟。
十五年,拜司隶校尉,封荥阳侯,在政清和,京畿歌颂。十七年,白衣鲜卑十余万大压辽西,帝诏群臣议讨鲜卑。圣王进曰:“臣弟以为,末梁以降,索虏猖獗,荼毒百姓。今皇兄以神威席卷四海、囊括宇宙,关内尽已大定,宜帅师亲征,一清戎狄,绝百年之患,无使为子孙累也。”芝驳曰:“索虏虽猖獗,不过一部之寇。陛下万金之身,天下之所赖,不宜躬临征伐,应另择大将,授以兵甲,剑指东北,囚虏自灭。”圣王固执,芝固谏,帝遂稍寝其议。出,芝拜圣王曰:“方庭争之事,为国家计耳,非敢冲犯九千岁。”圣王对曰:“君与在下同为社稷谋也,知卿心也。”后帝托于大将,并不亲征。
十七年,加将作大匠,督办两京宫殿。十八年夏,加兵部尚书,司隶校尉如故,芝位兼文武,当时以为荣。
二十一年五月,太宗发兵南乡。废太子引芝问曰:“当何如?”芝对曰:“以小狼王之勇,凭河而守,传檄四境,此上计;派遣大将,阻于河北,此中计;人心未稳,兴师北讨,此下计。”废太子用其中计,竟为太宗所败。
太宗既践阼,加芝特进。昌武元年秋,又加开府仪同三司。二年二月,议伐西域,人多以路遥兵老,不能克之,芝独曰:“西域孤县已久,今中土已定,若假陛下之威,凭关右之众,王师西乡,当可摧枯拉朽,未有不克之理。”帝从之,终克西域。
七月,殁于洛阳。帝闻而叹息,曰:“此天夺柱国。”时年六十七,谥曰文襄。
初,芝每读前史,常有纵横之志,乃自荐于兵部,遂常居帷幄之任。高帝圣王之征,兵马粮草、军用调度,多出其手。凡戎马之事,咸有参预。又博览群书,著《典论》辩考十卷、《先梁河南实录》四十卷、《名门录》二十五卷,文赋百计。时人谓其文武全才,旷世不出。
三子:长子路,文有父风,好诗,终不仕,有诗集三十五卷存于世,溺水死。次子蹈,早卒。幼子跡,官至工部尚书,罹赵氏难。
路四子,名并不显,惟第二子陆,以祖荫为清河太守。跡三子,长次并同死于赵氏,幼子俊时随从兄在琅琊,故免,官至济阴太守,以祖之显,特赐持节,太守有持节,自其方有故事。
俊长子昌,有才华,善算术,至于工部侍郎。次子彻,西京司空也,事近不录。
史臣曰:文者经纶,武者定邦。笔筹并举,惟我文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