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书 卷十七 宋王世家第七(1 / 1)
宋王讳宁,太宗子,母刘贵妃。昌武元年封宋公,后拜扬州刺史。登丰三年,赵氏篡逆,宗庙隳夷,宋王首举义旗,盟会藩镇,遂重光四海,翦戮巨魔,其功为首肇也。故为《宋王世家》,以录其事云。
宋王幼明义理,颇忱诗书。稍长,言谈举止,合礼得体,每慨然有名士之风。且礼待衣冠,以是人多重之(注曰:言门阀皆归之。
昌武元年,封宋公,四年之国,会扬州牧张骁病卒,太宗欲树宗子于藩州,以宋王有材华,遂拜宋王为持节、都督扬州诸兵事、扬州牧。
王到官,按行郡县,过诣名流,惩奸扬善,废苛效简,州里为之称誉。延昌元年,改为扬州刺史。赵氏既诛杨零,阴图颠覆,惧于宋王,屡使人征之,宋王知赵氏所为,故每辞以山越扰动,不果行,赵氏惮之(注曰:惮之而不敢强征。宋王则潜集木石,藏于仓林,以备所需。
登丰三年六月,赵献篡逆,宋王闻讯,遂发召州郡,举义讨逆,荆州刺史刘傥、兖州刺史任澜、豫州刺史严靖、青州刺史高冰、交州刺史迟正烈、徐州刺史何图并同,推王为盟主。王集扬州兵凡四万,路招合援军,凡将十万人,九月,会高冰于青州。
宏长元年,与晋王约,以晋王为主帅,宋王为留后。九月,与群臣共奉光宗为帝,进封宋王,加拜“行台留后”,总督行台诸事。
宋王在徐扬间,劝课农桑,发丁运粮,每资晋王以兵马辎械,不尝断决,以是晋王在司冀之间,未曾以粮草为虞。
南冯山失(注曰:事在宏长三年,晋王弃河北而还,与宋王议,以为当休兵集粮,积累人马,以备再征。宋王赞成之。乃令河南诸镇将固守不出,广纳兵马钱粮,事悉付宋王。宋王昼夜操劳,奔走州郡,务其事绪,不有觉倦,越明年,仓廪充实,士马云集。
七年,克洛,拜王为司徒,录尚书事,尚书台令,给班剑三十人,许王入朝不趋、赞拜不名。
永弘二年,上书乞骸骨,优诏不许。初,中兴之时,宋王日夜辛勤,故骨体消瘦,多染疾病,四年四月,复疾笃,又上书乞骸骨,帝再优诏不许,赐舆辇,亲临慰王。王与帝曰:“老臣将死,陛下万以天下为怀,直战争方绝,莫动民以事。”帝泣而颔(注曰:颔,应之也。七月,薨于家,时年五十二,帝大悲,白衣盈月以哀之,谥曰文忠。
王颇好文墨,所作诗赋百篇,会而名曰《秦扬州文集》。王素善知人,凡所荐举,靡不称职;凡所疑虑,无有终任。至于与人言谈,谦恭礼逊,不以王公自居。
凡七子,嫡长子理有痴疾,不能嗣位。嫡次子原袭爵为宋公。原文才不如其父,而礼逊能匹,故士大夫之流,亦多与交拜。官至太子太傅,天正元年薨,时年五十九,谥曰敬。子植袭爵,事在西京。
史臣曰:宋王以帝子之重,作藩东南,会巨寇陆梁,屠残秦氏,遂首举义旗,景从天下,竟光复金瓯,斯不负太宗之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