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零零章 饷制(2 / 3)
杨振现在调派给火枪队、掷弹兵队、炮队的人手,是充足的,要高出他给的分别三个哨的正兵额度。
那些人,当然会顶着之前杨振给他们的预备队名义,继续存在下去,编成一个或者两个辅兵哨,然后一边训练,一边辅助作战,等到时机成熟,或者正兵出现伤亡以后,随时把他们补充进去
这就是杨振在重定营制的最后,给各部将领留了一个小口子,留了一点余地的原因。
但是,正是因为这样,正是因为有了各哨正兵与辅兵以及军中杂役的区别和不同,饷制的问题,也就该提上日程了。
正兵与辅兵,与杂役,肯定不能是一个待遇,这个从古至今都是如此,到杨振这里,自然不能例外,要不然,正兵哪有作战的热情,而辅兵和杂役也就安于他们原有的地位,不思进取了。
而要将这样一潭死水激活,就应该在待遇问题上,也就是粮饷问题上,给他们分出三六九等来,然后一级一级地吸引着他们往前进取,甚至是吸引着他们、激励着他们投身战争。
“关于饷制的问题,这些天来,我也一直在想,咱们既然重定了营哨制度,就该重定一套与它配套的饷制。”
杨振定下了营制之后,见众人都无异议,便紧接着说起了重定饷制的问题。
之所以他要重定饷制,除了上面提到的那些考虑之外,还有一点,就是他现在总体上不缺粮饷了。
征东先遣营的五千饷额,是崇祯皇帝亲自办颁布了圣旨,批准了他从辽饷之中支出的,按照每名正兵每年人均饷银二十四两,征东营五千员额,每年共有饷银十二万两银子。
把总官以上官将,饷银自然倍于甚至数倍于正兵,但也要从这十二万两银子里面支出。
按理说,如果杨振老老实实地齐装满员地编练出了五千士卒,那么他的粮饷就一定是不敷使用的,是不够支出的。
这也是整个大明朝官军体系里面普遍面临的一个状况,纸面上的兵力,往往要比实际拥有的兵力多出好多。
军中陋规就是如此,而朝廷上下也基本上睁只眼闭只眼,相当于默许了吃空饷的行为,只要不太过分,也就没人理会这个事情。
比如崇祯皇帝给杨振五千饷额,而他心里实际想的是,这五千人的饷银,能够用来编练出一支三四千人的兵马,就已经算是一个很能干的忠直之臣了。
现在杨振却实打实地真正编练出了一直五千余人的征东先遣营,想来有一天杨朝进把这个情况报告上去,崇祯皇帝应该会对杨振别有一番观感了吧。
这其中的问题就在于,现在的杨振,连续发了几次外财之后,已经不必再完全依靠朝廷拨给的那一笔固定的征东营军饷了。
比如这一次,光是从范毓馨这里得来的赎金这一项,就多达十万两银子,就够他麾下这么多人开支多半年的了。
“各部人马,过去如何计饷,如何发饷,我一概不计较,但是之前如有欠饷,必须于本月底前,一律自行补发完毕。从下月开始,即九月初一以后,执行新的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