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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商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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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日集,杨天是作为一个传奇而存在的人物。

三十年前,杨天从中原来到了落日集,白手起家,现在几乎成了落日集的首富,凡是生活在落日集的人总会与杨家的生意发生联系。

最好的酒楼太白阁是杨家的,在这里你甚至可以吃到最好的西湖醋鱼。

最好绸缎庄也是杨家的,掌柜的名叫苏忆乙,是杨老板特意从江南苏绣世家请来的美女。

据说最好的赌场如意坊与最好的妓院秦淮河的幕后老板也是杨天,但对此杨天从来没有亲口承认过。

当然,这些地方都是有钱人才能来的地方,似乎与平民百姓关系不大。但事实上,杨天真正在落日集成为首富的原因在于他创办的杨集。

所谓的集大多是民众自发组织起来的买卖场,东西多,价格便宜,其中还有以物换物的,这种集时间久了便固定下来,形成一定的气候,大多是每隔个五天十天的会有一次集会,百姓们手里东西少,这样的集会当然不会天天有。但杨天办的杨集就是天天有,百姓们当然随时可以来集上做买卖,最重要的是,你若没有货品,杨天能提供货品让你卖,只收你货品的成本,连租金都不用,而且是卖出后再收,这样一来,许多无所事事的人便喜欢去这集上做个买卖,也算有了营生。

所以说,落日集成了附近重镇的原因,杨天可谓功不可没。

让人感到奇怪的是,这个杨天并不会武功,一个不会武功的人在彪悍的西北荒漠能够立足已是不简单了,能把事业做得如此之大,更是让人意想不到,这恐怕多少也与他的自律有关,除了做生意以外,杨天似乎没有其它任何嗜好,他不嗜酒,不嗜赌,更不嗜女人,这样的一个人在别人看来是真是了无生趣,当然,恐怕也只有这样的才能够把生意做好。

杨老板的人缘也极好,官府方面自不必说了,与历任的县太爷都是称兄道弟,更重要的是,他与落日集的鬼市据说也联系紧密。除此之外,每月初一十五,杨老板必办一场粥宴,穷人们则对他自是赞不绝口。

这样的一个人,没有人会说他不好的,当然,这样的一个人在落日集可以说跺跺脚,四城乱颤,但他从来不轻易跺脚,这让尊重他的人更尊重了。

不过生意做大了,自然会有仇人,杨天最大的仇人便是落日牧场的钱绅。

谁是落日集的首富?钱绅还是杨天?这是百姓们津津乐道的问题。

当百姓谈论得多了,这种敌对情绪也便产生了,虽然钱绅与杨天至少表面上没有带出任何仇怨,相互之间还经常有生意往来,但私底下肯定是较着劲的,慢慢地,这种状态弥漫至整个落日集。

能够把生意做好,除了必须的生意头脑以外,还有一条,就是重视人才。

杨天是个重才惜才的人,据说杨升就是他发现的人才,具有敏锐的商业头脑,所以年纪轻轻就被破格提拔,现在几乎可以为杨天独当一面,传闻杨天甚至收了他当干儿子。

这一次进货出了意外,竟然有马匪来劫镖,当杨天听了整个事情过程后,他便对这位无名少年极感兴趣。

在荒漠之地,你可以不会武功,但你必须认识会武功的人,而且越多越好。

听秦爷讲,这少年可以说是武林高手,这样的人,杨天当然有意结识了。刚才他在外面偷听了片刻,知道这少年性情孤傲,杨升想要留下他实在不容易,于是赶紧跑了进来。

白狼抬眼看了看杨天,知道这个人便是落日集人人都会挂在嘴边的人物,但他脸上并没有显现出丝毫尊重的意思。

白狼道:“杨老板,无功不受禄,刚才我已经说过了,我帮你们留下了货物,你们救了我性命医了我的伤,照你们生意人的说法,银货两清,如果我再留下来,那不是欠太多了,我不愿欠人家的东西,还不起。”

杨天一笑,知道想要留下这少年必须费一番周折,于是坐下身子问道:“少侠,你与秦爷可有交情?”

白狼不知道杨天为什么问到这里,摇头道:“以前从不认识,不过我知道是他救了我,否则我就死在荒漠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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