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开庭(2 / 3)
格莱林特的右边、上方则是本案的庭审法官——约瑟夫,还有法官助手。
左边则是好几排当事人双方的亲友和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为了体现审案的公平和公正,公开是必然的选择。
“首先,请原告陈述你们的控诉理由,原告律师和被告方禁言。”法官助手开始推进庭审流程。
艾勒并非专业人士,不过他们提前准备了稿件,因此发言倒是有条有理。
大意是陈述了一下案发当时的情况,并且没有偏离已知事实。
“我的控诉理由是,在所谓的黑帮、以及保镖布兰达全都跑掉的情况下,只听巴顿一个人的陈述是不能还原当时的真实情况的。”
事实也确实如此,能够说明当时情况的只有巴顿一个人,没有其他目击者。而他同时又是当事人,他的语言并不具有说服力。
不过事发之后,巴顿及时就报了警,警方做了详细的现场记录。
对方律师杰森也就此提出控诉,认为无论如何巴顿都应当承当相当的责任。
“现在真实情况并不明确,但并不能排除巴顿对迪恩先生进行谋杀的可能性,按照指使谋杀罪名,应该判决他死刑或者流放,同时,他应该补偿我的当事人艾勒先生,我认为3镑是合理的。”
因为警方核查之后,确认了迪恩确实是死于布兰达之手,理由是有专业人士确认了巴顿并不会使用手枪,而现场只有一种子弹,并且巴顿也确认了黑帮并没有使用枪支。
因此对方并没有尝试诬告巴顿是迪恩先生死亡的直接凶手。
对于班尼迪克来说,棘手的地方也在于事情的真相并不明朗,并且现场只有巴顿一个人活下来了。
轮到被告和被告律师发言了。
可惜巴顿只能再一次陈述了当时的情况,仍然没法为自己找到脱罪的证据。
一般来说,这种案情完全不明朗的案子,法官会选择押后,等到捉到了逃犯再审理。
可是巴顿作为一个富豪商人,当然是不愿意的,因为作为重大嫌疑人的他必须进行收押。
拖个几个月,他损失的收益都超过了三千镑了。
这也是对他极其不利的地方,对方并不急,他急。
案子到了这里其实就卡死了,双方律师都是既不能证明巴顿有罪,也无法证明他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