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1 / 2)
回到家后,慕仲兰当晚就把1982年第三期《收获》的开篇之作《人生》读完了,并且深受感动,也想到了很多很多东西。
小说以改革初期陕北地区的城乡生活为背景,描写了高中毕业生高加林回到土地又离开土地、再回到土地的人生变化过程,高加林同农村姑娘刘巧珍、城市姑娘黄亚萍之间的感情纠葛构成了故事发展的主线。
小说中主人翁高加林的生活一波三折。他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回到农村,当了民办教师,原抱着通过考试转为正式国家教师的希望,却因生产大队长高明楼的缘故,工作被顶替,变成了地道的农民。
正当他失意无奈,甚至有些绝望的时候,美丽善良的刘巧珍闯进了他的生活。刘巧珍没有文化,却真心实意地爱着高加林这个“文化人”,她的爱质朴纯真,她以她那充满激情而又特别实际的做法表白了她炽烈深沉的爱。虽然高加林在她的眼中是完美的,但她实际得到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对于高加林来说,她只是他失意时找到的精神上的慰籍。他与她在成长背景、人生观、世界观方面的差距太大了,他给予巧珍的是一种不以共同语言、共同爱好为基础的朴素情感。
高加林虽爱巧珍,但出于冲动与巧珍在一起的前后,“其实他内心里那种对自己未来生活的幻想之火,根本没有熄灭”。离开农村去更广阔天地的念头从来就没有消失过。于是,当机遇再次降临的时候,他又抓住机会,重新回到了城市。
与刘巧珍相恋后,因为叔父高玉智转业到地区专署当劳动局长,高加林被一手拿下他民办教师工作的马占胜调到县城,给了他大显身手的机会,他成了县里一名工作表现出色的通讯干事,并重新遇到了他的同学黄亚萍。
与刘巧珍相比,黄亚萍无疑是个现代女性,她开朗活泼,却又任性专横,她对高加林的爱炽烈大胆。高加林与她有许多相似的地方,他们有相同的知识背景,又有许多共同感兴趣的话题,当他们俩口若悬河、侃侃而谈时,高加林进入了一种艰难的选择之中——黄亚萍是高干子弟,也深爱着他,愿意给他在大城市找个工作,带他离开,让他远离乡村,而高加林深爱的正是城市,他相信那里有文明和自由。
在经过反复考虑后,为了能去大城市发展,尽管知道这意味着他会无情地伤害巧珍,高加林还是接受了黄亚萍的爱,当他委婉地对巧珍表达出他的这种选择后,巧珍含泪接受了,她不但没有过多地责怪高加林,反而更担心高加林以后的生活,尽管泪水在脸上刷刷地淌着,她还是劝他“到外面你多操心,人生地疏,不像咱本乡田地……”。
自古好梦难圆,高加林进城的事最终还是被黄亚萍男友张克南的母亲告发了,结果是,“走后门”才得到通讯干事工作的高加林被辞退回到农村,而此时刘巧珍已嫁作马栓的妻子。就这样,高加林不仅失去了工作,而且失去了爱人。他要面对的是重新回到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他所有的理想和抱负如同过眼云烟难以挽留了。他难以承受这份打击,更难以面对生他养他的那片土地。
小说中“德顺爷爷”说巧珍是一块金子。慕仲兰对此深以为然。慕仲兰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的话。大意是说,乐观不是在你一帆风顺时,你能做到积极地对待生活,而是在你身陷逆境时,你依然能积极地面对生活。慕仲兰觉得刘巧珍就是这样的典型,她用实际行动生动地告诉了自己什么是乐观,什么是责任,以及什么是爱。这样的姑娘即使没有受过教育,她的品格也值得欣赏她的人去细细品味、爱护并“珍藏”一辈子。
慕仲兰很不喜欢,甚至可以说是有些憎恨高加林,她觉得高加林的遭遇尽管有命运使然的成分,但更重要的是咎由自取,他在人生岔道口接连犯了两次致命的错误——
他的错误不在于最初选择了刘巧珍,而在于面对更大的诱惑时没有坚持住立场,没有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他背叛了自己的爱情;
他的错误也不在于向往有着更广阔天地的大城市,而在于将恋爱与前途联系在一起,给二者都添上了功利主义的色彩,他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抉择时不坚持原则性和缺乏责任性是高加林犯的方向性错误。“大写”的人应该首先扎扎实实地踏在大地上,再仰望星空。
作为一个也出身于农村的女孩,慕仲兰喜欢刘巧珍,也喜欢黄亚萍,她觉得她们都是勇敢而又可敬可爱的,她们都勇于追求自己的爱情,也都肯为自己的爱人付出一切,她希望自己的身边也赶紧出现那个“他”。
慕仲兰想到了柳原。
柳原是她命定的那个“他”吗?她不知道。
她喜欢柳原,她也知道柳原喜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