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一章 这是支票,我买下辣身舞的制片权(1 / 4)
艾迪作为白日梦影业的总经理,一直在和“辣身舞”的编剧埃莉诺·伯格斯坦,制片人琳达·戈特利布一起,发行公司威斯顿影业的制作经理米歇尔·坎诺德谈“辣身舞”的制片合作。
“所以,我们现在卡在了这里,现在要想一个办法往前进。”
在纽约原来艾迪的经纪人办公室里,聊了一个上午,最后艾迪对出席会议的三方总结了一下,上午的会谈的成果,或者说,毫无成果。
威斯顿是一个总部在芝加哥,一直给七大做录像带制作发行外包的公司。他们在七大逐渐收回了录像带业务以后,迫切地需要转型自己发行大银幕院线电影。
本来罗纳德准备的条件,是罗纳德的白日梦影业,带上小道格拉斯,出资一百五十万美元,威斯顿出资三百万美元,双方一共用四百五十万美元来制作这部电影。
然后交由威斯顿在全国院线里发行。
但是几方在分成的顺序上,一直达不成共识。
威斯顿看中的是这部电影能够用五百万美元以下的预算制作完成,然后还可以作为公司转型以后首部院线电影,来锻炼发行队伍。
制片人制片人琳达·戈特利布,则更看重自己的分成合约。她是最先看中好友,编剧埃莉诺·伯格斯坦这部剧本潜力的人。本来米高梅的发行合约已经绿灯放行,但是在温特劳布强势入主米高梅以后,这个项目又被暂停,放进了流转名单。
虽然编剧埃莉诺更倾向于和罗纳德的白日梦合作,但是琳达·戈特利布的利益,还是和威斯顿合作才能最大化。
如果不是事先约定,制片人拥有电影分成的分配权。而电影盈利以后,每一个参与分成的人,那部分分成都会计入成本。下一个参与分成的人,分配的资金就会减去上一个人的分成。
越排到后面,分成权就越不值钱。
威斯顿毕竟是院线发行市场的新手,对这些合约各处的陷阱,肯定比和制片厂合作多部电影的罗纳德好对付。
但是如果完全抛开罗纳德的白日梦,威斯顿对这个项目的信心又严重不足。
作为一个从小就在娱乐圈长大的犹太制片人,琳达的打算就是在白日梦和威斯顿之间,左右逢源,获取最大利益。
她第一眼看到这个剧本的名字“辣身舞(dirtydang”的时候,就知道这是一部有可能让自己收入百万美元的好电影。紧紧地钉住它,才能给自己带来入行以来的第一笔巨额盈利。
至于罗纳德这边,就比较简单。他一方面看中了剧本的潜力,另一方面,也因为梦见过电影,所以对票房是很有信心的。
“我感觉制片人琳达在中间有两方取利的倾向。”艾迪在午餐休息的时候,对罗纳德说道。
“这很正常,制片人要把一部剧本变成电影,这个过程这么难,如果不是想着赚大钱,是不可能成功的。”罗纳德摆摆手,表示不介意制片人在中间分润一部分钱。
“但是这是部小制作电影,我们计算下来的制片成本,在四百五十万到五百万之间。这样的电影,如果由琳达和发行商威斯顿先行分成票房,我们最后参与分成的话,至少需要两千五百万的成本,才能够拿回投资。”艾迪早已计算过盈利的可能。
“我觉得这部电影,好好拍的话,票房会超过这个数字。”罗纳德很有信心。
“其实我觉得,威斯顿对电影的信心,相比你不足很多。”经纪人理查德在旁边插话,他也参与到了谈判中来。“而且我觉得,制片人琳达,非常希望威斯顿参与这部电影,好方便她攫取更多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