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先定个小目标?(1 / 3)
匆忙的她没有时间逗留,所以她现在虽然很想招募格雷斯·大卫去做个文书,也只好先跟当地的本堂神父略作只会,后面的后面再说。
尤尔根看了一眼就忍不住瞪大眼睛,这上面都是些啥玩意?这字怎么跟画一样好看?怎么回事?是不是格雷斯那个傻蛋花钱请了个‘双胞胎’来替他考试?
本堂神父尤尔根活了几十年都没见过如此离谱的事:格雷斯是谁别人不清楚他清楚,那可是他一手带大的傻帽,做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的那种,他一转身,又把试卷拿给修女看。
修女薇拉是个赤红色长发的女孩,有点漫不经心的人。
她五年前来到这个驻村教堂,几乎是看着格雷斯长大,她戴白色手套的手捏着试卷,脸上的漫不经心消失不见,转而是一脸震惊:“这比邮局那些‘代写员’的字更加好看。”
因为纸笔过于昂贵,所以把字写好看是个高超的技巧。
真正让她震惊的是,这玩意居然是格雷斯那小子写的?
这岂不是说明,那脑子有点不清楚的傻帽,是个可以依靠给老爷写字,混得风生水起的那种人,是一个真正的‘书法家’?
“昨天他还是个识字都有障碍的人啊?”薇拉被短文写作题的答案惊到了。
这道题是要求你写短文,主题是北地的雪,然而卷子上是一首诗,修辞修得极其精美的那种。
尤尔根惊恐道:“别人写短文,格雷斯写了首抒情诗,而且还不是赞美,而是幽怨里带着一些悲伤,惊人的符合他的人生经历,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能够写出这种东西。”
自己负责的教会里居然出现了这等能人,老实说,他也有点被吓到了。
北方之地,人口不如南方那么多,所以这种人比南方更少。
格雷斯是因为父亲的关系才能够接受教育,还有许多人连教育也无法接受,不识字的文盲遍地都是,已经接受教育的人大部分一手狗爬字,对于几乎全部北地儿童,劳动是比学习更重要的事情,能把字写好的少之又少——换言之,写好了字你起码衣食无忧了。
“可惜了,最近我也闲不下来,难得放松一天却有了这种收获,然而却没有办法直接安排,该死的邪教徒,该死的剁指教。”尤尔根咂了咂嘴。
“这些问题暂且不提,何况我来这里恰好就是为了他们。”蓓尔亚娜斟酌了一下措辞,青涩生疏却略带熟练道:“我接下来还要巡视数个村子,等我回来再做决定,而根据我的猜想,凶手可能伪装成了一位神父。”
尤尔根皱了皱眉:“您在怀疑我么?”
蓓尔亚娜否认了这个说法:“并没有,因为我已经用双眼确认过了。”
这个时候,修女也斟酌了格雷斯·大卫这个人。
格雷斯这个人不是不好,而是太好了——对于基础模式的说明、叙述,更能够体现出一个人的表达能力,他的措辞起码也得是接受过高等教育之后才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