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短暂的和平(1 / 2)
天天酒宴并不现实,但是奥拉夫国王也不能轻易放走查尔斯和约翰他们,因为接下来马里塞尔和格罗尼亚有可能会迎来一场大场面对决。哈罗德大公之前来信说要来支援北部城堡,现在城堡早就换了主人,他的大军还一点影子还没有呢。接下来,查尔斯他们要被留在军营里至少半个月,或者直到战事结束。
但浪费时间这样的行为并不适合查尔斯,他干脆向奥拉夫借用了城堡的训练场,给约翰“加餐”。既然决定了要去参加锦标赛,怎么能啥也不会就去呢?其实所谓的“锦标赛”,不过是一场另类的“奴隶角斗”罢了。每次举办的骑士锦标赛都会死上不少人,但仍然有无数人乐此不疲地参与进去。虽然无数的小说和戏剧都在美化着骑士精神,都在美化着比武赛场上的激烈交锋,都在美化着冠军与贵族小姐夫人们之间的美妙邂逅和一见钟情,但是不用武器和战马,怎能称得上“骑士比武”这几个字?用了武器和战马,就必然会有死伤。当年帝国鼎盛的时候,就有学者论述骑士比武会导致国力衰退、人民无知,但那又怎么样?平民需要娱乐,商人需要赚钱,骑士需要舞台,贵族需要税收,也需要大家团团转有事做,这样各方的利益才能平衡下来。于是这位学者最终的结果就是半夜洗脸不小心摔进洗脸盆里淹死了,经过治安官的检查,证明是自尽而亡。。。
格罗尼亚的提里萨姆城是骑士锦标赛的重要举办地之一,距离这里并不远,单人快马也就七八天的路程吧。而常规的项目有三项:骑马冲锋、战团对抗和真剑格斗。前两个是团体赛,最后的真剑格斗是个人赛。一般来说,经过前两场的人命消耗,第三场就剩不下几个人了,所以武艺精通或者运气好的他们,能够更美好地在观众面前大显身手,获得领主或者夫人小姐们的青睐。当然,还有对手的赎金和装备钱,赎金的前提是对手还活着。。。
查尔斯花了很多功夫训练约翰骑术。但是状况让查尔斯有些着急,因为约翰屁股太小了(笑,练着练着大腿就废了。每到这个时候,他恨不得把约翰的屁股踢肿了。
几天下来,约翰都要灰心了,大腿内侧都磨破皮,这能怪他么?查尔斯也只好接受现实,毕竟约翰这崽子不是他从小带大的嘛。传统的军事贵族,都要把几岁的孩子给带大,一边教武艺骑术一边教各种杂活儿。骑士和贵族可以不识字,但是得能砍人吧?得会骑马吧?得会喂马养马吧?。。。。。。好多问题积累下来,他也没想过一个租赁来的小伙子居然真的成自己的手下骑士了,还非要去打锦标赛!自己虽然不再是贵族领主了,但教出如此的参赛者岂不是要丢自己大脸?
“骑马冲锋是第一项,你过不去就别想参加后面两项。不过也幸好这是团体赛,你把眼睛放亮点,要是己方优势就跟在后面慢慢往前推。”
“要是劣势呢?”
查尔斯把眼一瞪:“你还想劣势?这要是我父亲在世的时候,敢有骑士问他劣势怎么办,非得被他拆碎了不可!”
不过他想了想,还是补充说:“早年有些比赛,死的多的都是第一波冲锋时候被人刺下马的,一小部分是落马后被踩死的。假如真是对方剩下的人多,你找个障碍多的地方摔下来,让障碍物挡着对手,这样你们队伍的马背都空了就算输了。他们总不能赶尽杀绝吧?”
于是后面的日子,就是教约翰后面的两场。
“战团对抗,就是抄家伙干,这个是你的专长。看好队友,别把他们误杀或者被他们误杀就行了。个人赛麻烦点,那个有规则,不是光把对手打倒就行的。有的部位不能打,有的部位有加分,还有就是招式华丽更好,或者说帅气吧。你们年轻人肯定更懂。”
查尔斯嘴里的那个更懂华丽剑技的年轻人,其实指的是皮特。皮特根本不会武艺,所以他的脑子里反而能胡编出华丽的剑技。这使得约翰束手束脚,有时候甚至把自己给绊个大跟头。
时间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了。
查尔斯他们认真起来,就仿佛与世隔绝了一般。但此时两国的战争才刚刚开始。双方的大部队还没有集结完毕,侦查的游骑兵已经开始了激烈的交锋。这地方马里塞尔吃了不少亏,因为他们骑术跟约翰差不多,哪里比得上很多从小就养马的格罗尼亚农家子弟,或者是从小就给贵族养马喂马的骑士扈从。侦查交锋战线被推向了马里塞尔一方,然后到了森林深处才停止下来,这里简直就是马里塞尔的伏击场,标枪、斧头、弓箭、陷阱,哪一种都能把格罗尼亚人留下不少。
不过双方的小便宜也就占到这里了。马里塞尔的国王奥拉夫通过强悍的步兵方阵将战线推到乌鲁达镇前方,这里本该是格罗尼亚的主场,但可惜他们损失太大,又有叛国者菲力公爵从南面进军,驻扎阵前虎视眈眈,所以只能让骑兵们也龟缩进镇子的防御里。奥拉夫国王向菲力许诺了,如果这次战役获胜,会公开承认菲力在提里萨姆的合法统治权,并认同提里萨姆是一个主权国家。外国国王的认可可要比菲力自封公爵更有公信力。所以即使是打打助攻或者牵扯兵力,菲力也愿意去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