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先搞对方心态(1 / 4)
庭审场内。
在苏白陈述完上诉申请以后,林友平敲响了法槌。
咚咚!
“上诉方上诉申请陈述完毕,现由公诉方进行陈述。”
林友平的声音落下,将目光转化到了被上诉方席位的吕伟身上。
吕伟淡淡的朝着苏白的方向看了一眼,脸色平淡,没有任何的变化,接着低头陈述自己一方的诉讼意见: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和针对诉讼方的意见请求如下:”
“一,驳回诉讼方,也就是齐丰一方所提出来申请,诉讼方提出来的当事人齐丰正当防卫,没有实质性的证据表明当时的齐丰是处在一个正当防卫的状态。”
“根据当时齐丰的状态,他手持刀具,完全足以保护自身的安全,但是却利用刀连杀两人,存在主观意义上的故意伤害,不具有正当防卫的表现性,所以我方申请驳回诉讼方的申请。”
“二:对于诉讼方所提出来的针对诉讼方当事人的赔偿问题,是基于齐丰在无罪条件下的,可是现在齐丰并没有判定无罪,我方申请驳回上诉方的请求。”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针对于苏白提出来的问题,吕伟进行了一一的反驳。
很明显。
吕伟知道这一场诉讼的关键点在哪里!
关键点在于齐丰是不是,属不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这条法律,在法院的庭审中出现过的次数不少,可是基本上没有胜诉的。
为什么?
因为很难去界定是不是利用正当防卫去进行故意侵害的这一主观因素。
所以这一次苏白提出来的正当防卫,吕伟直接进行了反驳,只要引导着故意侵害这一主观因素的判定,那么这场诉讼胜利了。
审判长林友平对于双方的诉讼申请进行了简单的整理。
沉默了几秒。
接着看向诉讼方席位上的苏白,咚咚敲响了法槌:
“检方已经陈述完毕,上诉方针对于检方提出来的问题,你方有没有法律依据证明,或者是拿出相对应的证据,证明当事人齐丰是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