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最后的辩护(1 / 4)
距离宣布休庭三十分钟后。
休庭结束。
在书记员的全体起立下,林友平和两名审判员再次走上了审判台。
咚咚!
“休庭结束,现在再次开庭。”
林友平看着自己手里面的庭审材料,微微抬头,看向诉讼方席位,接下又看向手中的材料:
“根据诉讼方和检方的诉讼申请和辩护,本庭对于二审的争议焦点归纳如下:”
“一:针对齐丰是否主观存在故意犯罪。”
“针对第一点,本庭根据诉讼方和检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以下判定:”
“根据故意犯罪的定义,故意犯罪指的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构成危害的社会的结果,仍希望或者是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从诉讼方提交的证据和刚才的辩护已经表明,齐丰不存在主观因素的放任和希望行为,故不构成故意伤害。”
“判定:齐丰不构成故意伤害!”
咚!
判定的结果出来,不构成故意伤害,死刑罪不可能继续成立了。
齐丰显然明白这一点的意义,整个人身体颤抖,激动的眼圈通红,看向诉讼方席位上的苏白,眼中布满了一圈的迷雾。
不用死了,不用挨枪子了!
这一刻他的内心是无比震荡的,类似于绝地的黑暗中出现了一团曙光。
这是什么?
这是希望啊!
激动,复杂,感谢的情绪涌现在齐丰的心头。
齐丰的目光中充满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