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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邓平春看见任家新来的护卫丁叔,身高八尺,一脸的络腮胡,目似铜铃,往门前一站,跟画像上走出来的的守门神一模一样。

丁叔的一只手掌盖住邓平春的小脸绰绰有余,薄薄的一层衣服也挡不住结实的硬膀子,腰身粗得像个水缸,一条手臂比邓平春的一条大腿还粗。

邓平春不觉得害怕,只羡慕丁叔的强大体魄和威风凛凛,羡慕得直流口水。以乡下人的眼光来看,丁叔身材魁梧,是干农活的好料子。这个人要是出现在她们村里,只要勤劳肯干一些,估计十里八乡的媒人怕是能够把他家的门槛踏破,是无数老丈人和丈母娘心中的佳婿。

古人一直都喜欢富态之人,一个原因是能把人吃的这么富态,可能是基因优良,祖传的大高个,在遇到危险的时候,这样的身体往往会给人更多的安全感和力量。

另外一方面在男性社会,肥硕的男性就意味着可以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源,至少是说明家里伙食好,家庭条件不差。家里至少是不缺吃的,还可以吃很多肉的那一种。

在《诗经》中,直接就把美人称作“硕人”。还用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来形容胖美人。

古代也更喜欢鹅蛋脸,说鹅蛋脸喜气又富态。因为鹅蛋脸的脸型轮廓流畅并且均匀,额头到下巴的距离和宽度适中,没有太多棱角,更能显出五官的柔和,给人的感觉很温顺,贤惠的感觉。

而太瘦的人则给人一种苦相,眼神无光,两腮无肉,瘦骨如柴,头发枯黄等等,都是苦水里泡着的人,一看就知道身体状态不好。

在生产力非常落后的古代,很多人终日为了一餐饱饭奔波劳碌。很多人因为营养跟不上,变得矮矮瘦瘦,面黄心苦,所以乍一见到白白胖胖的人会很喜欢,也希望自己能过上富贵的日子。

邓平春是穷人家的孩子,自然也是在这个耳濡目染的大环境下,更加喜欢长得白胖又有力量的人。邓平春想着:如果她可以长得很富态的话,日后谁想欺负自己,也得掂量掂量分量。所谓一力降十会,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可以压倒性的决定很多东西。

邓平春缠着丁叔,问他:“丁叔,你是怎么把自己变得这么壮实的?我想变得跟你一样强壮有力,一个打三个,拎人如拎鸡!”

丁叔哈哈大笑,看了一眼邓平春的小胳膊小腿,只敷衍的说:“你还小,多吃点,多练练,兴许还是有机会的。”

邓平春问:“那丁叔,你一顿吃多少碗饭?每天又是怎么练肌肉的?有什么好方法,可以告诉我吗?”

丁叔捋一捋胡子,说:“每顿吃五碗饭,或者是二十个馒头。每天跑十圈,打拳百下,让自己出汗,坚持十年,自可强身健体。”

邓平春“噢~”了一下,不甘心的说:“要练那么久吗?就没有速成的法子?十年,那也太久了吧。”

丁叔摇摇头,说:“天底下哪有那么好的事,速成的方子也极易伤身,我可不敢交给你。

人暴饮暴食,容易伤了脾胃!人前一天过度劳累,便会消耗身体的能量,消耗气血,容易心律失常,腰酸背痛,提不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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