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罗律师:我方打人?你拿证据来啊!(1 / 7)
什么?
你把人家的楼拆了。
干了坏事儿。
你丫的还好意思舔着个脸,恶人先告状?
都已经戴着银手镯了。
还率先起诉人家打人?
还有天理吗?
还有王法吗?
这种反差感,让人很难用一种朴素的感情去接受并理解。
观看这一场省里直播间里面的网友。
议论纷纷:
“我不理解,但是我大受震撼。”
“话说不应该是原告率先发难吗?
怎么坐在被告席上的人反而抢先告状?我有些不理解!”
“这样一来岂不是原告和被告的位置要颠倒了?嘶!头疼。”
“有哪一个貂~大的来给我解释一下,两个案子为什么可以合并一起审理?”
“我别的不懂,但是只懂戴着银手镯的是坏人!”
面对网友的这些疑问。
有专业的律师就站出来解释:
“双方的案子都是由同一个事件引起,在证据收集以及证人证言方面存在多方面的重合!
所以一起合并开庭审理比较省事儿!”
“用个比喻:就像是学校里面来一个主题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