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法官震惊翻案!检方办案人员或(2 / 9)
据说是经过修改篡改的,也就不能用了
那这样一来……
原告方也就是女方拿出来的最为直接强烈的证据就这样被罚下场去了
就直接不用了
嘶!
懂法律的人则是心中一跳。
电子数据,电子录音录像之类的证据对于完整性要求高,到了变态极致的地点。
可能有的人听说过一种情况:
如果目睹发生什么突发事件的时候,围观的人会拿出手机进行拍摄。
执法人员会上前说一句固定的话,那就是……
各位朋友可以拍摄,为了保证事件的真实客观,各位朋友在上传网络视频的时候请全须全尾的完整视频上传!
不能够有任何修改剪辑,不然的话误导其他人并出现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这就是对于视频录音之类的证据要求很高。
在现在随便一个人都能够简单的掌握剪辑的技巧以及工具(手机),随手一剪,就可以把一个事件,通过自己独特的表达方式,变得面目全非。
而监控录像录音之类的视听资料证据对于案件又是几期客观的记录,对于判案及其的重要。
所以才有了这一类的证据,一改就死的行业说法……
而了解法律的人,可能还会想到另外一个层次的问题。
那就是这一份关键的证据认定检测方面,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存在着疏忽。
存在着瑕疵。
有这一份瑕疵的证据,就直接抓人,把人关了100多天。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