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1 / 3)
“也是从那天开始,我知道想要不受欺负,不能靠任何人,既然指望不上父母,也指望不上老师,那就只能靠自己,改变自己的命运!
那几个男孩子的家长找到了我家,说我把他们的儿子给砸伤了,非要让我爸妈赔医药费。
可是他们太不了解我爸妈了,他们怎么可能为了我赔钱呢?他们说要钱一毛钱都没有,要是不服气就报警处理,直接把我抓进去坐牢算了!
可是当时,我还未成年,甚至还没有到十四周岁,而且我申请了伤痕鉴定,确定是那几个男孩子欺负我在先的,我只是出于自我保护,正当防卫罢了。
因为不是我自己主动挑事的,最后也查明了真相,那几个男孩子也被吓得不轻,生怕我以后会报复他们,所以索性承认是他们先对我做了不好的事情。
那几个孩子的家长见我父母也不是什么讲道理的人,而且警察也说了,是他们的孩子犯错在先的,怎么能对一个女孩子做这种事情?
在法律的定义上,未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子如果被性侵,一律都是按照强/奸罪来定罪的。
因为这件事情,我在学校算是彻
底的出了名了,不管是以前欺负我的老师,还是欺负我的那些同学,都不敢再惹我了,看见我甚至都绕路走,生怕我一发疯,把他们直接给拉进地狱。
也是从那天开始,我在被欺负的路上尝到了甜头,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这个道理我算是彻底的明白了。
在之后无论做什么事情,我都要比别人做的狠,但我也有自己的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十倍奉还!
后来打架斗殴耍狠,没有人比得过我,我甚至成立了自己的小帮派,在学校里变成了大姐头子,但我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欺负别人,甚至还会替一些受欺负的弱小出头。
总之在那个时候,我的口碑就呈现了两面派,有人烦我,烦到骨子里,甚至觉得多看我一眼,都觉得恶心。
但也有人挺喜欢我的,觉得我为人仗义,觉得我三观很正,所以还挺喜欢跟我做朋友的。”
黎桑自言自语说了许久,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有点喝多了,所以比较放松才会提起过去的事情。
其实打从步入职场开始,她就没有在怎么在人面前提起过去的事情了。
她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