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太难了(2 / 3)
罗响屡屡吃瘪,又拿不出有力罪证证明他们是“有组织犯罪”,最后只能默认为无组织行为,把重点转移到了他们行为的“不当得利”上。
他请求法院让所有被告人归还不义之财。
莫思思立刻不干了,说道:“反对!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我的委托人开设医馆,靠治疗患者获得收入,合理合法,完全不满足构成不当得利的必要条件!”
其他律师也纷纷抗议。
“反对!我的委托人严格依照长明人寿重疾险合同的条款获赔,确诊书也是由三甲公立医院出具,完全合法合规!”
“反对!我的委托人也完全符合合同的赔偿条件,长明人寿必须履行合同,立刻赔偿我的委托人两百万元华夏币!”
审判长敲了敲小槌子,示意自己明白他们的想法了,后面的人可以别说了。
罗响说:“法官,他们刚才都承认自己是为赚取二十万差价,故意患癌的。虽然河水是否能患癌还有待证实,但他们的主观牟利性质已经可以确定。而且,被保险人故意让自己患癌是自残行为,符合保险合同中依法免赔的条款。”
“反对!首先,重疾险不是意外险,保障性质不同。其次,‘烧开河水饮用’根本不属于法律定义的自残行为。如果自残的定义边界这么模糊,那‘熬夜’‘吃泡面’‘久坐’等公认为有损健康的行为,岂不是也能成为保险公司拒绝赔付重疾险的理由?”
“反对!我的委托人没有说过自己是‘为赚取二十万差价而故意患癌’的,请原告方注意用词!”
“反对!我的委托人也没有说过自己投保是为了获利。他只是在贴吧上发现了长明人寿的重疾险口碑不错,所以投保,现在不幸患癌,理应获赔。如果原告方认为我的委托人有故意投保患癌谋利的行为,请拿出证据证明!”
“反对!我的委托人刚才也没有说自己主动患癌,法庭可以调取摄影录像查看。”
……
好家伙,没在贴吧上发过帖子的薅毛人都不认了,还有几个刚才承认的人也当庭翻供抵赖。
由于人数太多,罗响刚才并没有一个个询问确认,连法官也只当他们是默认了。
其实,就算在场的人全确认了,也没太大用……因为今天出庭的人只是极少一部分,还有上万个等着赔钱的人没来呢。
“当当当当当当~”
审判长敲槌让众人安静,与旁边两个老伙计交流了一下。
他们结合全部已知情况,倾向于认定——这是一次自发性群体利用保险规则漏洞的投机行为,与牛保国无关——至少目前证据显示的情况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