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精神病一样的傻笑(2 / 3)
“死者,名叫于紫涵,女,23岁,服务人员……”
“也是三年前,著名的胶带杀人案中的被害人,自今未能结案。”
通过资料,干警们震惊发现。
三年前的凶杀案,居然跟昨晚发生的凶杀案是那么的相似。
同样的手法,死者同样被胶带缠绕,被强J,后被割喉杀害。
所有人的脑海中冒出了一个词。
连环杀人案!
“这种杀人的手段,极其变态。”
周国龙沉着脸,关掉投影仪,对着所有干警说道:“当被害人处于无法呼吸时,自身因心跳加速,导致血脉膨胀,血液会冲击脑部,这时,凶手会割破被害者的喉咙,让被害人血液喷洒,任其失血过多中死亡!并且,凶手选择的对象,都是一些从事S情服务的小姐,作案手法极其相似,初步判断,两起案件的凶手,为同一人。”
“队长,我有个疑问。”肖尧举手。
“你说。”周国龙点头。
“既然犯罪嫌疑人自己报案,被抓获,案件事实不是已经清楚了吗?”肖尧皱眉问道。
他的问题,正是大家的疑惑所在。
“确实。”
周国龙点点头,“但问题出现了。犯罪嫌疑人只供述出杀人事实,却无法说出作案动机,更无法说出杀害被害者时的手法,连同作案时间的供述都漏洞百出。最让人疑惑的是,两起案件现场,全部都没有留下关于凶手的任何线索,头发,指纹、凶器、血迹、足迹……能做到这一点,可以想象,凶手在作案时,是多么的冷静。让人不能理解的是,通过法医官的分析,被害人在死亡的过程中,依然遭受到强J。也就是说,不管是三年前的凶杀案,还是昨晚的凶杀案,凶手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其他身体部位居然没有接触被害人的身体!”
所有干警都懵了。
包括肖尧自己在内。
昨天,他已经从一个大男孩,成为了一个男人。
很清楚在做那种事情的时候,身体其他部位怎么可能不接触到?
那已经不是说难度了。
简直就有些不可能完成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