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不谙世事(2 / 3)
他带上身份证,故技重施到了重庆,当棒棒。
可他哪干过重活儿,自然是吃不了这苦,没两天就蔫了,于是又拿钱想去批发袜子摆摊赚钱。可他看上的货都不怎么好卖,还不如当棒棒赚得多。
他吃不下苦,又觉得没赚到钱就回家丢脸,路过一家重庆小面店,看招工包吃包住,便觉得很适合,能净赚一些。他老老实实端了一个月盘子,结果到头来领工资的时候,老板一看身份证,他离16岁还差上两个月。
未满16岁,就是童工了。老板一个头两个大,直接将他送到派出所,主动交代问题。
这么一来,宋阿毛的工资全进了父母口袋,自己也被再次送回巫山县城。
至于后来,在街头睡觉被城管逮了呀,逛手机店疑似走失儿童被报警啦……反正,出走花样千奇百怪,结果出奇一致,宋阿毛最后总会阴差阳错地被送回来。
宋阿毛不离家出走,就往村里跑。他到了村里就找丁子星吹牛,说他又去了哪里。然后没两天,宋阿毛他爸妈又到村里来接人。这么来来回回的,一年总要在村里走上好几遭。
楚梦之听完后,沉默不语。
姚志信问:“你咋啦?宋家的是你子子孙孙?”
楚梦之接过菜篮子说:“你说这么多,跟个碎嘴的妇人一般,没半点有用的。”
姚志信跟在身后,不服气道:“你不管咋嫌弃,你都是我的妖。哪有妖嫌弃主人的。”
楚梦之脚步一顿,又才继续往前走。
姚志信已经陷入了侦破谜题的成就感中,浑然不觉自己八卦的心情不是维护楚梦之,更像个吃瓜群众。
他觉得那红衣女妖似乎是认识宋瑶的。可能是宋瑶的闺蜜,才会为宋瑶打抱不平。
女人嘛,就是哄的。哄不到宋瑶,先哄哄那红衣的女妖怪也行。等哄好了,女妖自然就能告知宋瑶的下落。
不过要是楚梦之真是负心汉,这就麻烦了。
女人最忌讳出轨,定是要闹个天翻地覆的。楚梦之虽然是他的妖,可他也是正人君子,帮理不帮亲。他顶多帮楚梦之劝上一劝,而楚梦之还得做好挨打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