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灾星(1 / 4)
金子、金子,张守义就像做贼一样,从此小心翼翼,一心守着他那锭金子。
他不是贼,可那金子实际上与他偷来的也没什么两样。
这锭金子足足有二十两,那便是二百两白银,二百贯铜钱,也就是——整整二十万枚铜钱!
他累死累活一辈子,都未必挣得起这么多钱。他要把这锭金子藏在一个极隐蔽的地方——他不敢动用,也不想动用。
放在那里,那金子就永远是完完整整的一锭金子,甚至以后传给了他的儿子、他的孙子、他的子子孙孙,那还是一锭金子。
可要是一旦动了哪怕只是一丁点的念头,那金子就会立马像一注流水,像一捧沙子,像他十六岁牵过的姑娘的手,从他手上轻易溜走。
他明白这个道理。它存在自己手中的最大意义就是它存在,在它给他患得患失的同时也给他底气。
无论他会在生活中遭遇什么困境,他只要想想是那伟大的一锭金子在为他撑腰,他便在这世间毫无畏惧。
即使,是要他抚养一个女婴。
女婴最终并没有照张守义本来所想,取用“张青云”的名字。但也不叫招娣或是盼娣,他觉得那实在太俗太难听,而且暴露他的真实想法。
最后还是听了她祖母的建议,叫作了张菁芸。
这样也好,就当是卖给了那女人,她又花钱请他抚养。
张守义不晓得这名字有什么含义,菁也好,芸也好,在他看来不过是些莫名其妙的花花草草。张家因此从不称呼她的大名,而只是叫她小草。
至于青云、青云之志,她自然是不配这样高远的名字。最终还是在她三岁那年,她父母从送子观音那儿为她求来了一个名叫张青云的弟弟。
其实张守义在起名一事上倒也没什么坏心思,他只是单纯觉得,一个女孩嘛,没必要有什么志气。
毕竟只有男孩才有希望读出书来,以后求个一官半职,那才叫有出息。而女儿总是要嫁人,调教得再好也终究是别人家的。实在是看在那一锭金子的份上,他才宁愿施舍她一点吃穿,只期待未来能够将她卖到一个好夫家,便算是给了他亲娘一个交代,而无所谓对她有什么别的期望。
所以就在张菁芸对家人已经十分有限的记忆里,她总是一闭眼就能想到父亲曾一遍遍地对她说:野草这种东西,实在卑贱,只配被人踩在脚下。
只有祖母在她小小的手心里一笔一划教她写下自己的名字,耐心地告诉她:野草,是能够像火一样蓬勃而热烈。
是的,她就在这仅有一个人的期望中,果真如同野草一样,肆意张狂地生长,健康顺遂、无病无灾。
张守义对此倒还颇有几分自傲:别人家的孩子可不像她这样好养活,这全是因为张家从不曾在吃穿上亏待过她。
他对这女儿到底如何,其实他自己最清楚不过。没有亏待,确是句实话,但也就仅仅算不上亏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