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5章 烈女案(二)(1 / 10)
过了没多久,班英几人俱至。
班英是长史,张纮、荀攸二人为参将军府事,三人算是正相,一般的议事俱是要至,倒也寻常。可再看到李历、满宠、韩揆、杨沛、赵嵩几人,众人心中便隐隐猜测,今日乃是刑法上的事。只是大过年的,俱猜不出是何事来。再看到刘周和张既(负责刑曹的给事)也在,便越发吃惊了。
而且众人还发现,同为参将军府事,幕府二把手的童恢竟然不在。
众人行礼坐下,曹昂便说道:“眼看着就要过年了,本来没必要这么折腾,只是今日刘周报上来一件事,让我觉得必须召你们前来商议。
具体情况,让刘周跟你们说吧。”
刘周听了此言,立刻起身,将今日早上的事情又跟众人说了一遍。
刚说了个开头,曹昂插嘴道:“对了,刘周,你们说这个王桃英之父战殁于下邳,那他父王勇是何身份,战殁于哪一战中?”
刘周立刻说道:“据王桃英自己说,其父王勇乃是军侯,永寿元年(155年)人,战殁于夏丘之战,死后县中送去抚恤,追赠为军司马。”
曹昂听后叹道:“中平七年,那是老人了。你说的这个王勇若是死在夏丘,我隐隐有印象。我记得他当时年纪不小,性格也比较沉稳,此人原本是利成县的贼曹掾,我军讨伐泰山贼寇的时候以东海国郡兵的身份加入我军,后来调到旅贲部为军侯,殁在郭奉孝下邳平乱中,是那一次战殁的几个官职最高的人。
当时还没有大规模扩军,庞德还只是旅贲部的军司马,若是此人能活到现在,至少也是一部校尉。”
曹昂说完,示意刘周继续说。
案情内容不复杂,这王勇有两个老婆,原配生有一子三女,儿子叫王继,女儿分别叫桂英、玉英、桃英,原配去世后又取继妇焦氏,生有次子王雄。
王勇死后,王继、王雄年幼,焦氏主持家事。今年初王继意外失踪,不知生死,而长姊桂英年中出嫁,家中以玉英居长。
九月份的时候,焦氏抓到了玉英与人私通,还发现一首情诗、一个银簪以及奸夫的靴子。
然后焦氏便状告玉英通奸,还串通奸夫谋害亲弟弟王继,并试图加害继母,以侵吞家产。
人证、物证确凿,利城县很快定下案来,以通奸、不睦(即谋杀某些亲属,或女子殴打、控告丈夫等)、恶逆(指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等尊长)的罪名,判处了王玉英腰斩。
“诸公,此案实在疑点太多,若非有着让人一眼便觉出异常的地方,也不会直接送到主公这里。”
曹昂不待其他人接话便笑道:“刘周,不必多言,将王桃英的供状让他们传着看看,让他们自己说。”
几人听完刘周说的,面色便有些凝重,待看完供状,面色俱是难看。
曹昂看向班英道:“公玉,你是什么看法?”
班英说道:“若此事为真,绝对是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只是单凭一份供状,并不能判断事情的是非曲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