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母慈子孝(1 / 1)
江州县衙,县令已高坐于明镜高悬牌匾下。衙门外也挤满了四处赶来听案的民众。对于这个案子我也蛮好奇,想看看县令会怎么审。也随着人群来到大堂外,等着县令升堂。
只见周县令一拍惊堂木,两边的衙役高喊威武。整个公堂就肃静了下来。周县令说到,原告上前,所告何人。吴小明走上前来,说到所告蟠龙书院学子江生。周县令又一拍惊堂木说到,带被告江生。片刻后江生也被带到公堂。
周县令又继续问到原告所告何事。吴小明走出来说到,大人容禀。学生吴小明,蟠龙书院学子。于半月前携金手镯一只、白银三十两,置于钱袋。出蟠龙书院归家之时,不慎遗失。应其手镯实乃心爱之物,现特禀于县尊,望被告蟠龙书院学子江生将拾到手镯归还,银两可自用之。
周县令望向江生说到,被告江生,原告所说是否属实。江生抬头回答,属实。江县令继续问,被告江生,既然属实,你可归还金手镯于王小明。江生回答。老父母容禀,学生并非不愿归还金手镯,实乃手镯已然交付他人,用于换取他物。周县令继续问到,手镯在何处换取何物、用于何地?江生答,回大人,学生于广济堂换取药材一份用于母亲沉疴。
接下来周县令又传来广济堂何老板证实了此事。只是手镯虽然精致,但年生日久,上面已然有颇多划痕。何老板就把其拿到金店融了,重新打成了戒指、项链等首饰。这下手镯是要不回来了,吴小明想着出门前父亲千叮咛、万嘱咐的,让他必须把手镯拿回去。顿时咬牙切齿起来。
眼看失物已然无法追回,周县令想到吴大山的嘱咐。便宣判起来,经查被告江生于蟠龙书院外,拾到原告吴小明钱袋,内有精美手镯一个,白银三十两。然江生心存贪财,将其据为己有。致手镯损坏已无法复原。江生虽不曾行盗窃事,但其行为已然盗窃实,且数额巨大。现当庭宣判,被告江生盗窃数额巨大,令其归还白银三十两,判流放黑水三年。然后周县令再拍惊堂木,退堂。
结果出来后,外面人群也叽叽喳喳的散去。我也跟着往回走,想到江生实在可怜,虽然钱财是用于其母治病,但也确实是用了这么大一笔钱。只是县令所判也是太严了,直接流放三年。但在一想,江生也拿不出来银两归还。是是非非,还真不好说。
回到翠微山,我也没有在去多想。一晃我上个任务回归也将近半年了。前面那一次,两个任务间隔了八个月左右。这次想必也应该差不多,我也应该做好准备了。不说其他,意识空间的那把剑就该换换了,毕竟当时只是从一个普通护院手里抢来的。然后护甲什么的,只要能有用的都可以开始准备了。
日子又回到前面的轨道上,平平淡淡才是生活中的大多数。直到我半个月后在次来到江城。我坐在酒楼里点了饭菜。在等上菜的时候听到了熟悉的名字。坐在我旁边桌的几个人,在那说的义愤填膺的。我也来了兴趣,全神贯注的听了起来。
还是上次江生的事,周县令当堂宣判后,没几天江生就被流放去了黑水。江母闻听消息后当场就吐了血。当天就来到县衙喊冤,时间久了,眼看挤满了看热闹的人。县衙就出来了一个文书告诉她,案件已经查的清清楚楚。判决也早已生效。让她快点回去,不要在县衙门口捣乱。
说完文书就回了。江母不服,只是一直大声嚷嚷到:钱是儿子捡的,不是偷的。衙门外当值的衙役也没管他。江母念叨久了,看衙门也没反应,顿时就急了。大喊到钱是捡的,不是偷的。一头撞在了衙门外的柱子上。等周围人回过神来在看,江母已经血流了一地,人没了呼吸。
江母的事出了后,县城闹得沸沸扬扬的。县衙也没有出来说什么,只是厚葬了江母。说到这,隔壁桌大概也是吃的差不多了。就没继续说了。我的菜也上来了,只是进酒楼时饿着的肚子,现在在看着桌上精致的饭菜也没有了食欲。草草吃了两口,我直接结账出了酒楼。
回到翠微山,心里总是别扭的很,越想越不舒服。一条生命的离去,让我总是觉得该做点什么。也许江母也没想挽回什么,只是想告诉所有人,她的儿子没有偷东西。钱是捡来的。一个母亲用生命只是想着给儿子一个公道而已。如果把这笔钱交回去,能不能改变什么?唯一的变数就是手镯已经融了。虽然我现在全部身家只有5多两,拿不出来这笔钱。但我还是想试一试。
我先去城里找到了广济堂的何老板。表示愿意用银子换回融了的黄金。何老板怪异的望了我一眼。问我换来做什么?我把想法说了后,也许是何老板想到江母的事,没怎么考虑就直接同意了。当我说到银子不够只有五十两,其余的把翠微山房契用于抵押时。何老板也只是摆了摆手说到,房契抵押就算了,以后有了在给银子就行。
拿到金子后,我下一步想的是找到吴小明把金子还他。让他去县衙撤案。只是这次就没有那么顺利了。我来到吴府外通报后,吴小明也出来见了我。只是当我说明来意后,吴小明直接拂袖而去。我不甘心,后面两天一直缠着他。他在家,我就在外面等。他一出门,我就跟上。书院、酒楼、大街。他去哪儿,我就跟到哪儿。一有空闲就上去劝说。
许是我缠的烦了,今天早上吴小明一出门就找到我。直接让我跟他到吴府在说,我也是艺高人胆大,直接跟着他进了吴府。吴小明把我带到一个小院子后,直接在院子里的石桌前坐下,也示意我一起做下。
当我坐下后,吴小明才说到,他们家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虽然对于江母的死感到很抱歉,但现在人死都死了,也不可能挽回。他们家是不可能去县衙撤案的。如果他们去撤案了,本来事情都差不多慢慢的冷静下来了,又会平添波折。相当于又去添了一把火。
其次如果他们家去撤案,就会至周县令于不利。现在外面说的主要是吴家逼死了江母,虽然也有说周县令的,但毕竟大头还是吴家担着的。如果撤案,逼死江母的责任就全给到了周县令。吴家毕竟家业都在江城,生意也半数在江城。是不可能这么做的。吴小明言辞凿凿的说到,希望我可以理解。如果实在想翻案,就去想其他办法,吴家是不可能站出来的,我一直缠着他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