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五章 双枪兵(2 / 5)
街头地痞、绿林混混,欺软怕硬,虽说能混个衣食无忧,却成不了荣华富贵、封侯拜相。
王小辫恨极了老爹老娘没本事,连个农民都不如,害他在人世间挨打受饿。
将唐陵那些瓶瓶罐罐拿出来卖了。
事情做得不周密,又让官府安插一条“盗窃坟墓”的罪名,抓着要枪毙。走投无路,王小辫脚一跺,去了沧州投军。
俗话说“好汉不当兵”,又说“当兵为吃粮,吃粮为当兵”。
那个年代,若非走投无路,委实也没几人愿意当大头兵。啥叫大头兵?早期国内冶铁技术不行,钢材质量差。
头盔做不出,便只好打成一个类似脸盆的钢钵。
打仗的时候扣在脑袋上,像个飞碟。行军的时候解下来,当锅使,用顺手了,当盾牌挡刺刀也中。
脑袋上扣着这么个铁家伙,就有“大头”一说。出生入死你去,升官发财长官来。大头是个戏称,没啥地位,更让人瞧不起。
有志气的人投笔从戎,只为精忠报国,救黎民于危难。
王小辫没想那么多。
沧州投军,一来避开官府追捕,二来手底下有枪,欺行霸市吃东西不给钱,拿着吓唬老百姓,也算个“肥差”。
进了军营,王小辫一天挨三顿打。
里面拉帮结派,泾渭分明,也不是一进去就拿枪。给长官喂狗,给老兵洗尿痛,吃不饱活受罪,可把王小辫窝囊惨了。
第二年,王小辫也算老兵,跟着欺负新进来的人,日子才算好过。
王小辫入过丐帮,半个江湖人。
左右逢源,溜须拍马。渐渐在军营混得风生水起,拉拢了几个痞子撮土为香,时不时去街上抢点萝卜、米糕之类,大姑娘小媳妇见着没有不躲。
当时的士兵,都是“双枪兵”。
这位好奇了。
难不成军阀这么富裕,一个兵给两杆枪?
人多用机关枪,人少用冲锋枪?
实则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