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绝代佳人(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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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小村庄,王十三郎这段时间被老村长投喂,再加上不知道有没有效果的几手粗浅的神术,身体内的毒素总算清理干净。
仙法、魔功、神术三系同修的记忆虽然还没有解封,但是身体内部灵气滋养,又有魔功练体打下的底子,王十三郎练就一副好体格,看上去很是挺拔魁梧。
没了毒素的侵袭,王十三郎的胃口大增,老村长断断续续的投喂已经填不饱王十三郎的肚皮。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好习惯不能丢弃,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王十三郎四处溜达寻找食物,打猎,摸鱼,没有收获的时候,趁夜掰几个玉米棒子,挖几块红薯,师父教导的本领还在,饿不死手艺人。
这日,赶上了鱼群洄游产卵的季节,王十三郎收获颇丰,折断一根长长的树枝当扁担,薅一把茅草当绳子,王十三郎挑着几十条肚子鼓鼓的大鱼高高兴兴回家。
乡间小路上,一辆豪华马车摇摇晃晃,车厢里老父亲洛云易安慰几句依旧落寞的小棉袄,可惜洛倾城三次被休带来的伤害太大,一时半会的劝解成效不大。
老父亲受不了压抑沉默的气氛,从车窗探出脑袋,吸进几口新鲜空气,呼出心中的憋屈和烦闷。
远处一个挺拔魁梧的阳光少年,肩膀宽,屁股翘,腰身细,这是公狗腰?
洛云易想起几次求医问药的经历,有位据说医术很高超的老郎中给女儿把完脉,拉着自己走到一边悄悄说的话,你家女儿是罕见的内热体质,要想怀孕生子的难度太大。老夫之前看过一本古籍,古籍上记载内热体质的女子找夫婿就不能找那些身体瘦弱的翩翩君子,而是体格强壮的伟男子。
洛云易不懂医术,不懂什么内热外热,但是老郎中的话还是听懂了,自家宝贝女儿之前的三位夫婿不都是那些弱不禁风的翩翩君子吗。
王十三郎肩上挑着自己的收获,脸上带着丰收的喜悦,那挺拔的身姿,那纯真的笑容,很是感染洛云易,这个少年一看就是个良家子。
少年郎的这身体格,老郎中的悄悄告诫,洛云易福临心至,高呼一声:“少年,你要婆娘不要?”
突兀的声音传到耳边,王十三郎停下欢快的步伐,打量小路上的马车,总觉的这句话有点莫名的熟悉感,好像在那里听过。
马车车厢车窗,一位老者一脸富态,浓眉大眼不像是开玩笑逗人玩的。
“好看不?”
少年郎的回话,洛云易一乐呵,要是问别的不好说,问的相貌,自家小棉袄可是人间绝色。
“人间绝色!”
洛云易没敢说绝代佳人,一是怕自家女儿听见伤心,二是怕其他人一听到这四个字容易联想到自家女儿。
人间绝色?真的假的?王十三郎眨巴眨巴眼睛,咂摸咂摸嘴巴,隐约觉得那句熟悉的问话,后面出场的好像也是一个人间绝色。
“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