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0章 有意而为 无心之过?(1 / 2)
役税从文字语言不从(所缴纳的税务款项和比例可以按照清朝的习惯来,但是语言一定要是汉语)
这个建议提出后,多尔衮欣然应允,在此后大多数清朝的生活中,顾横能看到这样的“十从十不从”,然而也有一些并没有遵守,总而言之金之俊的策略大大的降低了汉人的反抗程度,也算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建国方略”。
曾经有历史专家分析这实际上是金之俊在寻找投降和死亡之间的平衡点,他希望能为这个全新的王朝贡献点什么,能给汉人留下点什么,所以他代表汉人士大夫阶层向多尔衮献策,这实际上是一种无可奈何的妥协。
然而这样的行为却得不到百姓的原谅,当时他回到家乡后的最后8年时光里,他经常被乡里人冷眼相看,以至于还上了“隔症”,大概就是气色阻隔的症状,有点类似于哮喘。
甚至他死后清朝皇帝都不放过他,因为他除了献策十从十不从,还宣布了一些政策比如满人不能经商,皇族不能出北京城,内宦不能出宫等等,乾隆觉得这些政策也太膈应人了,改革又不好改,这都是祖制,所以“厕其名于《贰臣传》以泄愤焉“(出自《清代外史》)。m.
也有人分析,对于金之俊而言,原职录用是不能满足的。为求重视和上进,金之俊并未拘泥本职,总结历朝经验教训向多尔衮提出多项建议。
一,请求赦免京师附近佃民当年和累欠的田租。此举的主要目的,是让新朝能快速获取民众的好感和支持。对于在关内毫无根基的满清来说,这是一项在京师站稳脚跟的良策。
二,请求赦免归降“土寇”的罪责,奖赏拿献“寇首”之人。这项是为了进一步瓦解流寇和民众的联系,加快对京畿大顺军的清剿,也隐有为新朝树立声望、威权之意。
三,安抚、重编(保甲)流民。这既是稳定民生和社会秩序,也是恢复经济、与民休息的常规政策。
四,大量向朝廷举荐前明人才。如丁魁楚(蓟辽总督)、丁启睿(陕西总督)、练国安(陕西巡抚)、房可壮(副都御史)等等。详细介绍他们优缺、能力、擅长等,以便不了解前明官员的多尔衮能人尽其能。
五,弹劾通州道郑煇纵容盗寇、三关总兵郝之润抢掠百姓。除了可以安定秩序为新朝赢取护民声望,还可作为满兵入关劫掠的遮羞布,可谓是一举多得。
除此之外,还有招录巡按及监司以下的前明官员回原任,以扩大和增强新朝的管理能力。
请禁满洲官役额外使用驿递人员和马匹,以降低新朝和民众的负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