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申请调查令(2 / 4)
在乘警在现场的情况下,你还敢动手打人,态度何其嚣张?
有执法者在现场,无视执法人员动手打人,那么她的行为就构成了寻衅滋事
第二,证人李晨的行为。
在视频当中,李晨的行为是作为第三者先是拉架,想要阻止这次行为,而刘佳伟(被告人),上来就是一脚,踹在李晨(证人)的身上,导致他的头部撞击到了前排的座椅上,后经医院检查为轻微脑震荡。
而李晨(证人)不想与其动手,可由于案发现场的客观因素影响,无法继续紧急避险,之后采取的还手措施理应为正当防卫。
……
写了好几个小时,才算完全搞定。
李晨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身体,去客厅喝了几口茶水重新坐回电脑桌前。
点燃一根香烟,检查一下自己的内容哪里还存在漏洞。
又补充了几点,这才发送到对方的邮箱之中。
发送完毕后的李晨掏出自己的手机,开始拨打电话。
“嘟”、“嘟”…
电话被接通。
“喂,刘检,我是李晨,文件发你邮箱里了。”
………
“嗯……好的…这没有问题。”
李晨挂断电话,有些无语。
后期有问题还找我?
我就一个证人而已好吧…
接下来,就是离婚案了。
这玩意的答辩稿,李晨不打算认真写,随便应付一下就OK。
第一个原因,负责审理的法官态度,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