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没有停手的防卫怎么会是防卫过当?(2 / 4)
被害人和被告在酒吧喝酒,因为被告看了他一眼随后从酒桌子上拿起了烟灰缸砸了他一下,随后被告人拿起酒瓶做出还击的动作,后被双方的朋友拉开。
这就是真正被起诉的原因吧…
看到对方应对的措施,李晨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样的小动作,在普通人的眼中或许是忍无可忍,可是站在司法的角度上,是很有可能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
可是人当遇到莫名其妙的挑衅时,做出的合理反应也不应该成为故意伤害的正当理由吧?
这不仅又让他想起了引起司法轰动的正当防卫案,这也是执法者的通病。
在刑事案件被定型的那一刻起,他们都会忽略人性,会以上帝的准者来要求一个人应该做出正确的选择,比如说躲避。
这就像自己之前说的那样,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嘛?
如果委托人的弟弟在被砸的第一反应不是拿起酒瓶做出挑衅的动作,而是不搭理他,那么之后对方的挑衅或许就是司法眼中的正当防卫了吧?
地检署的起诉材料没有必要在看下去了…
李晨将一摞的材料重新放回文件袋内,随后推回原位,取被告人的口供。
这就看完了?
李玟洁对于李晨的表现有些不太理解。
这么大一摞材料,当初审判院的院长在指派她为审理法官的时候,可是加班加点的进行阅卷,一个字都不敢漏掉。
“我想申请看一下事发时酒吧的录像。”
又是简单的翻了几页,李晨将被告的口供推回原位,抬起来看着对面的法官开口说道。
“口供和资料不需要在看了?”
听到这里,李玟洁有些不太相信的看着他。
“再来的时候,委托人已经和我简单讲述过事情的经过,事情其实也知道的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