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刑事案件的真正问题(2 / 4)
同情受害者可以理解,但并不是每个受害者都是值得同情的。
如果地检署在起诉时能够多站在被告人的身上来思考这件问题,或许就不是会出现这种情况。
杀人犯不还得找作案动机来判断为什么杀人呢么?
“还是感谢李法官的批准阅卷,我就先回去了。”
说完李晨便是准备走人。
和法官不能说的太多,说多了很容易会被别人理解为干扰正常审判秩序…
走出审判院,来到刚才的停车位置,李晨有些懵逼。
委托人跑哪去了??
在附近的停车场转悠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对方的身影,只能拨刘晓琴的电话。
二十分钟后,小轿车重新停在法院门口,李晨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实在不好意思李律师,我还以为您会在待一会。”
上一次自己律师在阅卷时等了两个多小时,还以为他也一样,便想着先回去处理一下家里的琐事。
李晨闻言点了点头:“没事。”
听到他这么说,刘晓琴悬着的心才算放下:“李律师,我弟弟二审能不能改判为无罪?”
“只能说尽量去争取。”
李晨闻言也是实话实说:“因为从酒吧的视频当中可以看出,是你弟弟先动的手,站在咱们的角度上却实是忍无可忍,可站在司法的角度上来看待这个问题,也的确是他的不对。”
朋友拉架的时候你没有动手,朋友走了你动手,这种选择处理手段一不小心就会连累其他人,把其他人都给坑进去。
伱哪怕是不认错选择当面硬怼他,也比在认错后率先动手的结局要好一点。
这如果把自己换成是被害人的辩护律师,在现场的有一个算一个,都有责任。
酒吧在起冲突时没有出面阻止双方冲突,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