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你怎么确定鞭炮就响了一声?(2 / 4)
请问,谁应该对李四的死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
说完话的李晨看向直播间的弹幕:
“这事肯定不是三哥的责任,我三哥杀人从来不背刑事责任。”
“张三:麻五干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张三:我张三对天发誓,就是麻五干的!”
“麻五:三哥,这事你抗吧,我扛不住啊…”
“法外狂徒张三:我干的,有心脏病还去河里洗澡,扑街啊!”
“法外狂徒张三:这就是我干的,来抓我吧。”
李晨见到弹幕也是漏出自己的笑容:“看来大家都比较信任这个张三,认为不是他的鞭炮在响。
我们先来分析这个案件。
张三和麻五两人往荷塘里扔鞭炮是想弄死李四么?并不是,他们只是想捉弄这个李四。
可结果怎么样?
李四因为他们两个人的鞭炮被吓死了,这叫过失致人死亡,属于共同犯罪。
而张三也找了律师来为自己辩护,他的辩护意见很有意思:
从现场的目击证人和实际情况来看,张三和麻五虽然都有往河里扔鞭炮的行为,但鞭炮只响了一响,因此不能再是共同犯罪,而是个人过失。
个人过失就得验证是谁的鞭炮在响谁的鞭炮没响,这还怎么验证啊?”
李晨露出自己的笑容:“再往河里扔鞭炮么?
张三扔一个麻五也扔一个,看看谁的在响谁的没响,这种逻辑是不能够进行推演的,得出的结论也不可能是当时的结果。
你说这次麻五的响了张三的没响,响的那个鞭炮万一就是张三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