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7.断(2 / 3)
同行之间不死不休的战斗,不同颜色的心之灯互相攻伐,防守与突破。红与蓝混在一起,不只是身体能力上的较量,更是信念上的交锋。
雷克斯的信念全来自于对总经理的信任,以及自身必须肩负的职责。不单单是合同的事,当初他可是对着鲜于以撒立誓,绝对会保卫公司、保卫总经理。
这是最最重要的事。
此情此念绝不动摇,否则他不会拥有如此强横明亮的心之灯。
可相对的,张尔白的信念也绝不弱于雷克斯。
甚至于,比雷克斯的想法更加单纯简单——做正确的事。
而且,所谓正确的事,指的是他认为对的事。所以说,行事风格会更加随意,只要做的事符合他心意就行。
公司怎么样,跟他关系本来不是特别大。但是,拿全城人开刀这个计划,无疑是踩到了他的底线。
就像是触发了“屠龙”特性一般,张尔白能想到的只有一点:杀了树亚当。
简单直接又高效。公司,说来说去,全都是一人做主。说起来很难让人相信,居然一个巨型企业,是一人当家做主,而不是董事会和各个股东。
甚至于最高领导人都不叫总裁、董事长,而是总经理。
这个公司,就像是个高效的机器,每个人都只是零件而已。运转起来井然有序,每个人都按照定好的规则来行动,确保公司运转。
大部分事情,身在管理层的那些中层领导,其实都足以解决。用不着特意请示高层,树亚当说是决策层,其实也没决策过啥。
克罗诺斯公司在城内绝无敌手,还他用得着决策什么?公司发展方向都是定好的,出了问题都有先例可循,城市坏了就修城市,员工坏了就开除、裁员,缺人了就补充。
犯不着他去决定,今天食堂吃茄子、明天吃鱿鱼。要是想刷存在感,在众人面前露个面,做做决策呢也不是不行。
不过树亚当有其他刷存在感的方法——文章。
他觉得发表文章、书籍,让公司员工全都去看、去抄录、学习,比总在员工面前晃悠,来的有效率,还能更有造神的感觉。
所以,要做的话,就得搞出点惊天动地的大事来,弄点前无古人后边也不容易有来者的事。比如说全城大清洗。
鲜于以撒就做不出这种事来,因为要清洗的话,满可以从一开始就不弄外面这座城啊。
既然弄了,那就是有好好过日子搞发展增加人口的期望。
肯定,在一开始并未觉得,城外的人是无用的。随着发展,到了第二代也就是树亚当这里的时候,一种优越感油然而生,觉得自己是高于所有人、立于众生之上。
经过一拍脑袋的“严密”研究可以得知,黑塔外面的城市一丢丢用处都没有,毁掉算了,那些人死光光也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