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2章 离婚案(2 / 3)
刘氏没有生育子女,难以忍受婚后生活,请求回家,却遭到娘家的拒绝。娘家为了维护三纲伦理,宁愿把女儿往火坑里推,也不愿让她回家。
这在我们今人看来,是否觉得有些匪夷所思呢?
可在晚清,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在时人的舆论里,刘氏离婚,就是家丑外扬,简直就是无理取闹。而她父母拒不接纳刘氏,却将得到士绅阶层的一致好评。
历史上,曾国藩平定太平天国,受封一等侯爵,位极人臣。可在女儿的婚事上,他同样受制于封建礼教,硬生生地把女儿往火坑里推。
大女儿曾纪静,嫁给了曾国藩的同年进士、湖南老乡袁芳瑛的儿子袁秉桢。袁秉桢烂泥扶不上墙,无恶不作。
曾国藩气得和女婿断绝关系。但是对于女儿曾纪静,曾国藩仍然不准她回娘家,要她留在袁家。曾纪静年仅29岁,就郁郁而终。可以说,是丈夫袁秉桢逼死了她,也是父亲曾国藩逼死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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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儿曾纪琛,嫁得是曾国藩的好友、湖南理学家、湘军大将罗泽南的儿子。罗泽南虽然堪比圣贤,儿子却很不争气。曾纪琛同样受尽委屈,英年早逝。
实际上,曾国藩有五个女儿,前四个女儿都是婚姻不幸,早早去世。只有小女儿嫁给了一个洋务技术人才,得到善终。
与曾国藩类似,晚清大才子、“第一狂人”王闿运同样有个不成器的女婿。他一生狂妄,甚至敢辅佐肃顺、怂恿曾国藩称帝,却对女儿的婚事无能为力,只能发出“有婿如此,不如为娼”的狂语。
传统华夏受儒家思想禁锢,一再强调“三纲五常”。三纲中的“夫为妻纲”,要求妻子无条件的服从丈夫。结了婚的女人,不论生活再不幸,都不能反抗,也不能逃回娘家。
夫妻想要离婚,只能由丈夫提出休妻,妻子只能被动承受,罕有主动向官府提出离婚者。即便有,封建官员也不会支持妻子的离婚请求。
这种畸形的夫权,是对妇女权利的压迫,也是无数男女悲剧的根源,也是社会进步的挡路石。
杨烜志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毅然提出妇女解放、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制度,试图摧毁夫权,塑造一个全新的、文明开化的社会。
在婚礼方面,暨南军政府亦颁布了《婚姻法》,为实现男女平等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在满清治下,刘娥只能日夜生活在痛苦、恐惧之中,祈求丈夫休掉自己。现在,军政府来了,社会在大步迈向文明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