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刑侦三队(2 / 3)
报纸上分门别类的裁减了许多篇本市命案的报道,被规规矩矩的按照从早到晚的顺序张贴在墙壁上。
如果是旁的普通警员也许看不出什么特别,但王海却在第一时间发觉了异常——墙壁上张贴的命案报道共十三篇,无一例外的都是当时的无头命案。而其中的九篇报道的内容,最后由警方确认的凶手是同一个人。
那是一个连环杀手,在警方认定的第十次犯案过程中被当场击毙。
王海当时参与了案件的侦查,也是最后参与阻止杀手杀人任务的主要成员,甚至目睹了击毙的现场。即使通过一些物证和杀人手法的对比归总了九起由他犯下的案件,但因为这位杀手已经成了一具尸体,警方也无法确认他身上是否还有别的命案。
抢劫犯声称自己在所有的住所都不留下自己的痕迹,最多只占用床铺,藏匿赃物。
这也符合他犯案的风格——诚惶诚恐,不留隐患。也就是说那些张贴的报纸,或许属于屋子的原主人。
当然,也存在原来的住户是相关爱好者的可能性。然而,在王海调查了其他的四篇报道所对应的命案以后,他发现这些案件确实都存在是那位被击毙的连环杀手犯下的可能,甚至在对比法医报告和有关推论以后,发现存在一些不易察觉的手法和动机上共通性。
而一名普通爱好者,显然不可能凭借报道浮于表面的内容就得出这种结论。然后王海找人对比了屋子里残留的指纹和击毙的连环杀手留档的指纹,结果也不出所料,完全一致。
一个口才不错的抢劫犯,怎么会和这种穷凶极恶的连环杀手挂上关系?
他们的社会身份没有任何联系。难道是抢劫犯偶然寻找到的空屋,刚好是死去连环杀手的临时住所这样过于巧合的可能性?
莫名的巧合总是让人无法信服的。
然而,在王海找上这位已经进了看守所,准备被送上法庭的抢劫犯以后,原本有一说一的抢劫犯却突然彻底闭上了嘴。
他只说自己是意外发现了这个“栖息地”,对于其他一概不知。
可那个住所的位置是在闹市之中,可谓是大隐隐于市的典范。在这样嘈杂的地方,要说是意外就能随便找到固定的居所,那在天桥底下过夜的流浪汉岂不是错过太多机遇了?
而带着这样的疑惑,王海继续旁敲侧击的审问这位油嘴滑舌的抢劫犯,甚至让他一点一滴的交代自己在抢劫活动以外的日子的行踪。但越往下说,抢劫犯的反应就越怪异。
而在这种情况下,更多的问题一个接一个的浮现。
就像是心底藏了什么秘密的事,抢劫犯对此噤若寒蝉,甚至展示出了一定程度的恐惧。
连减轻自己的罪行都无法抵得上这个秘密,这对于一个为了从轻的处置把自己的罪行如实告知的人可见一斑。
而发生在这之后的事震动了整个昱州市刑侦大队。
在法庭宣判以后,将抢劫犯押送到监狱的路上,押送车受到了袭击。
整辆车原本在山路上平稳行驶。但走在半路上,一颗土质的炸弹在路边爆炸,车辆虽然没有受到撕裂性的损伤,但侧翻到一边,甚至陷在了一边的山包当中,自然无法行驶,里面的人也受了或多或少的伤。